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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庭

孙玉庭(1752年-1834年),字嘉树,号寄圃,山东济宁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乾隆四十年(1775年),登进士,改庶吉士。嘉庆七年(1802年)七月十一,由湖北布政使升任广西巡抚。嘉庆八年九月十四(1803年10月29日),调任广东巡抚[1]。嘉庆九年(1804年)十一月二十九,由广东巡抚调任广西巡抚。嘉庆十年六月初八(1805年7月4日),再任广东巡抚[1]。十三年(1808年)罢任。十五年(1810年)为云南巡抚,后为湖广总督两江总督道光元年(1821年)二月以两江总督授协办大学士,四年(1824年)闰七月迁体仁阁大学士,因为监督治理黄河不力被革职留任。五年(1825年)六月,以编修休致。道光十四年(1834年)赏四品顶戴,同年去世,年八十二岁。

升职

清朝嘉庆初,就迁按察使,历湖南、安徽、湖北布政使,举发道员胡齐仑侵冒军需,诏嘉之。

七年,擢广西巡抚,调广东。安南国王阮光缵为农耐、阮福映所逼,叩关乞内避,命玉庭驰赴广西察办。福映已灭光缵,遣使纳款,玉庭疏陈其恭顺,请受之。寻福映请改国名曰南越,仁宗疑之。玉庭言:"不可以语言文字阻外夷向化之心。其先有古越裳地,继并安南。若改号越南,亦与中国南粤旧名有别。"乃报可。广东海盗日横,玉庭议防急於剿,请增兵严守口岸,禁淡水米粮出海以制之。寻调广西,十年,复调广东。时总督那彦成专意招抚,玉庭意不合,疏陈其弊,谓:"盗非悔罪,特为贪利而来。官吏贪功,不惜重金为市。阳避盗名,阴撄盗实。废法敛怨,莫此为尤。"上韪其言,那彦成由是获罪。

十三年,英吉利兵船入澳门,总督吴熊光但停贸易,未遣兵驱逐,上斥畏葸,罢熊光,调玉庭贵州。寻百龄至粤,追论熊光,且劾玉庭不以实入告,坐罢归。已而予官编修,在文颖馆行走。十五年,授云南巡抚,兼署云贵总督。调浙江。二十年,英吉利贡使不原行跪拜礼,廷议以其倔强,遣之。会玉庭入觐,面奏驭夷之道:"妄有干求,当折以天朝之法度;归心恪顺,不责以中国之仪文。"反覆开陈,上意乃解。

治鸦片

二十一年,擢湖广总督。未几,调两江。漕、盐、河为江南要政,日臻疲累。玉庭久任封圻,治尚安静,整顿江西、湖北引岸缉私,筹款生息,津贴屯丁,减省漕委,随事为补苴之计,稍稍相安。宣宗即位,特加太子少保衔。时用尚书英和言,清查直省陋规,立以限制,下疆臣议久远之法。玉庭疏言:"自古有治人无治法。果督抚两司皆得人,则大法小廉,自不虞所属苛取病民;非然者,虽立限制,仍同虚设,弊且滋甚。各省陋规,本干例禁。语云:'作法於凉,其弊犹贪。'禁人之取犹不能不取;若许之取,势必益无顾忌。迨发觉治罪,民已大受其累。府、州、县禄入无多,向来不能不藉陋规为办公之需,然未闻准其加取於民垂为令甲者,诚以自古无此制禄之经也。伏乞停止查办,天下幸甚。"疏入,诏褒其不愧大臣之言。

禁私盐

道光元年,授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是年入觐,与玉澜堂十五老臣宴。帝询淮盐疏销之策,玉庭言:"汉口为淮南售盐总岸,向来船到随时交易,是以畅销。自乾隆中立封轮法,挨次轮售,私盐乘间侵越。"因胪陈六害,请复旧章,从之。又言漕粮浮收不能禁革,不如明与八折为便。御史王家相奏言事类加赋,侍郎姚文田汤金钊亦论之,事遂寝。然州县困於丁费,浮收仍难禁绝,胥吏上下其手,专累良懦,因玉庭议不行,疆臣不敢复请;至同治初,始定漕耗,卒如玉庭议。

四年,拜体仁阁大学士,留任如故。会高家堰决,河督张文浩遣戍,部议玉庭革职,诏念前劳,宽之,留任。寻复以借黄济运无效,褫职,予编修休致。户部复劾其不行海运,而河病运阻,责偿滞漕剥运费十之七,命留浚运河。工竣,回籍。

着作

家族

  • 另有济宁玉堂酱园自嘉庆九年起为其家族所经营并将其产品进贡入宫。
  • 孙氏四世并历清要,祖孙三代官至一品,家门之盛,北方士族无与埒焉。

参考资料

  1. 1.0 1.1 广西地方志.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官衔
前任:
谢启昆
广西巡抚
嘉庆七年七月十一 - 嘉庆八年九月十四
1802年8月8日 - 1803年10月29日
繼任:
百龄
前任:
百龄
广西巡抚
嘉庆九年十一月二十九 - 嘉庆十年六月初八
1804年12月30日 - 1805年7月4日
繼任:
汪日章
前任:
百龄
两江总督
嘉庆二十一年十一月壬子 - 道光四年闰七月丁未
1816年12月25日 - 1824年9月9日
繼任:
魏元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