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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意深曼卿,浙江慈溪人,为中国清朝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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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叶意深出身举人,于1889年(光绪15年),接替李淦担任台湾府淡水县知县一职,是大台北地区的地方父母官。1892年(光绪18年),六月,与台北知府陈文𫘧会禀巡抚,以纂修福建台湾通志事宜;同年,命新竹县士绅陈朝龙,编纂新竹县采访册,光绪二十年完成。1895年,则转任台湾县知县,是年,因台湾遭清朝割让予日本,他奉旨内渡。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补江苏金匮县(今无锡)知县。

纂修福建台湾通志

清光绪十八年(西元一八九二)六月,台北知府陈文𫘧、淡水知县叶意深会禀巡抚,以纂修福建台湾通志事云:“台湾一岛,浮峙东南,管钥乎中原,屏藩六合,…爰修通志,…拟呈纂修通志事宜,计设局、筹款、分职、购书、求才、制器六条。”由分职一事,明言总纂一人业经聘定。系指三月蒋师辙应邀来台,四月聘任总纂。巡抚邵友濂批准,并颁批示修志之目的:“台湾升建行省,增改郡县,规模制度秩然可见,若使载记阙如,无以信今而传后,禀请纂修福建台湾省志,所议筹款…六条,尚为妥协,仰布政司查照核办。”布政使唐景崧、分巡道顾肇基任监修,台北知府陈文𫘧任提调(后纂修王国瑞兼),淡水知县叶意深任帮提调,举人蒋师辙任总纂,王国瑞、薛绍元任纂修。蒋师辙在末开局之前,于八月二十一日离去,十九年十月始改纂修薛绍元为编纂。在前此悬缺期间,由纂修王国瑞代办。是年九月二十二日,布政使唐景崧通知各属关于采志志科事宜,表明先于总志,而纂修分志之主旨。二十八日,福建台湾通志总局监修颁布各属修志事宜十四条,指示修志之纲要,省县同时进行修志工作。

  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初,福建台湾通志,略有成稿,重复芜杂,却保存不少资料。乙未割台之变,志局人携稿往厦门,遂流落内地,后由台湾总督府价购,藏诸台湾总督府图书馆(中央图书馆台北分馆前身)。此稿本共四十卷,分订四十册,文一千一百七十六叶,半叶十一行,行二十四宇,无图。日本大正八年(一九二○)五月另为抄本,分订十册。台湾光复后,省文献委员会为之刊行,内容分列疆域、物产、饷税、职官、选举、列传、杂志七类。附以:一、有关武备文件及资料,二、有关奖恤事项。 [1]

参见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李淦
淡水县知县
1889年上任
继任:
翁秉钧
前任:
范克承(清朝末任)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1895年上任
继任:
史济道(台湾民主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