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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

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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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 一夫多妻制度",指一个男人同时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性爱

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记载:"一夫多妻,为数千年来之旧俗,其见于《礼记昏义篇》者,则若周之天子有后一、夫人三、嫔九、世妇二十七、御妻八十一,可谓伙矣。而诸侯、大夫、士庶,亦莫不有妾。晚近富贵之家,恒有姬侍,多者至数十人,粤中尤甚。"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事实上"一夫多妻"依然存在。直到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实现一夫一妻制。

许多非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如泰国)实行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仍是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一夫多妻制度 [1]

外文名称 polygamy

含义 一个男子娶多个女子为妻

起源 氏族社会末期

近义词 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反义词 一夫一妻制度单配偶制度

同义词 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本质 一个男人同时和多个女人繁殖后代

定义

"一夫多妻制度",是指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生育。它的产生,是在父系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结果,是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产物,且一直保留到阶级社会,但并不普遍。由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组成的家庭,叫"一夫多妻制度"家庭。通常只是富贵人物的特权。

1.基础的定义

"一夫多妻制度"是多配偶制。

"一夫多妻制度"是建立在家庭和婚姻的基础之上。没有家庭和婚姻的国家,不是使用"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妓女和婚姻没有任何关系。

女人进行婚外情,也是符合"一夫多妻制度"的行为,但是这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

2.特殊的定义

请问允许卖淫的国家是不是"一夫多妻制度"的国家呢?

"卖淫"和"嫖妓"不是"一夫多妻制度"。

男人进行嫖妓不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

因为妓女没有丈夫,也不需要为男人生孩子,所以允许卖淫嫖妓的国家也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

很多的妓女在卖淫的时候将会防止她们自己怀孕,并且客人不需要为妓女抚养后代,所以卖淫不违反"一夫一妻制度"。

因为客人不知道妓女的孩子是不是和他自己有血缘关系,所以客人不会为妓女抚养后代。因为妓女不会破坏婚姻,也不是婚姻的一部分,所以允许卖淫嫖妓的国家也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

3.中国的定义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绝大多数平民阶层为一夫一妻制,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亦实行一夫一妻制。

制度介绍

"一夫多妻制度",是指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性爱。最早出现在氏族社会的末期。

在人类学的概念之中,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范畴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多妾制"也不属于"一夫多妻制"。

"一夫多妻制度",指一个男人同时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生育。

历史和来源

1.世界历史

"一夫一妻制度",最早出现在古代的中国和古代的印度。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度"起源于古代的中国和儒教。没有古代的中国,就没有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没有儒教,就没有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

2古代的中国

有人认为,在古代的中国,中国人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而不是"一夫一妻制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古代中国从"周朝"直到"清朝",一直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

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奴隶主和封建主事实上存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或纳妾制而平民相反大多数是一夫一妻制或没有妻子。古代妻对妾生杀予夺,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由于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妾地位低于妻,妾只能算奴婢,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为奴隶,因此"妾"的本义就是"女奴"。有时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一夫多妻的意思是所有的妻子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可以继承分割家产。一夫一妻多妾制,妾的地位是低于妻的,法律地位也要低于妻,被限制了自由,是男主人的性奴。妾的地位待遇好坏全看主人与妻的态度。

"三从四德"也是古代中国对女人的一种压迫。

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记载:"一夫多妻,为数千年来之旧俗,其见于《礼记昏义篇》者,则若周之天子有后一、夫人三、嫔九、世妇二十七、御妻八十一,可谓伙矣。而诸侯、大夫、士庶,亦莫不有妾。晚近富贵之家,恒有姬侍,多者至数十人,粤中尤甚。"

在古代的中国,女人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够和多少女人进行结婚,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古代中国不是一夫一妻制度。中国直到1950年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古代的中国是"一夫多妻制度"。因为小妾和情妇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度",所以古代中国也不是"一夫一妻制度"。

虽然古代的中国有正房、偏房的区别,但是中国属于一夫多妻制。虽然古代中国有妻子和小妾的区别,但是中国属于一夫多妻制。

中国人给妻室们配以不同的头衔,显示的是一种等级制度。比如古代有"三妻四妾"的说法,所谓"三妻四妾",就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

3.现代的中国

在1840年,中国发生了鸦片战争。

在1840年之后,中国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有一些中国人开始提出法律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度"。鲁迅也提出了中国应该实行"一夫一妻制度"。《拿来主义》证明了鲁迅曾经提出这种观点。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只有不知道历史的中国人,才会认为古代中国是一夫多妻制度。古代中国是一夫一妻制度。

4.现代的社会

欧洲社会建立了"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规范。"一夫一妻制度"是规范的,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法律的强制实行的。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度于1880在日本通过,1953在中国,1955在印度和尼泊尔的1963。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