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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無線電管理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三明市無線電管理局位於梅列區列東明宇大廈20層(無線電監測分站在21層),現有在編人員(含監測分站)14人,內設綜合科、頻率台站科、執法檢查科、無線電監測分站。無線電管理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得到長足的發展,辦公及業務用房約1500平方米、配置了各類無線電監測檢測儀器及較先進的辦公設備。監測分站達B級站建設標準,取得了調頻無線電話、單邊帶電台、尋呼發射機的法定檢測資格,具備了GSM、CDMA、PHS、微波及電磁環境輻射的測試能力。注重各項制度建設,在效能建設上突出政務公開、網上審批等便民服務,在精神文明建設[1]上突出整體形象的提升,在隊伍建設上突出人員素質的提高,在機關內部制度建設上突出高效,在黨風廉政建設上突出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在落實目標崗位責任制上突出量化管理,在建立和諧的工作學習氛圍上突出以人為本。負責檢查工作人員的各種違規違章行為,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審核工作,承辦信息采編及簡報編發工作。負責擬制各項經費開支計劃及審核工作。負責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

目錄

機構概況

三明市無線電管理局位於梅列區列東明宇大廈20層(無線電監測分站在21層),現有在編人員(含監測分站)14人,內設綜合科、頻率台站科、執法檢查科、無線電監測分站。幾年來,管理局認真貫徹「科學管理、促進發展」的方針,按照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要求,認真履行無線電管理職責,主動服務,依法行政,有效地維護了空中電波秩序,為促進全省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經過多年的努力,無線電管理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得到長足的發展,辦公及業務用房約1500平方米、配置了各類無線電監測檢測儀器及較先進的辦公設備,總資產超過1600萬元。監測分站達B級站建設標準,取得了調頻無線電話、單邊帶電台、尋呼發射機的法定檢測資格,具備了GSM、CDMA、PHS、微波及電磁環境輻射的測試能力。全局實現了辦公自動化、全省無線電頻率台站數據資料共享和國家無線電管理信息系統的大聯網。

管理局注重各項制度建設,在效能建設上突出政務公開、網上審批等便民服務,在精神文明建設上突出整體形象的提升,在隊伍建設上突出人員素質的提高,在機關內部制度建設上突出高效,在黨風廉政建設上突出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在落實目標崗位責任制上突出量化管理,在建立和諧的工作學習氛圍上突出以人為本。全局幹部、職工精神振奮,團結協作,體現了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機構設置

1、綜合科:

(1)、負責檢查工作人員的各種違規違章行為,並提出處理建議。

(2)負責人事管理方面的具體事務。

(3)負責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審核工作,承辦信息采編及簡報編發工作。

(4)負責擬制各項經費開支計劃及審核工作。負責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

(5)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6)負責各項政務公開工作。

(7)協助查處違章設台和無線電干擾案件。

(8)協助抓好各項行政管理規定和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落實,及時反饋有關情況。

2、頻率台站科: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及各項管理規定,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行政審批窗口工作,承辦網上審批業務。

(4)受理設台申請,辦理電台執照,承辦無線電頻率指配工作。

(5)受理設備報停、報廢、註銷手續及年檢驗證工作。

(6)負責承辦無線電管理費的計費和徵收工作。負責因收費引起的各項法律事務,收集保存有關憑證。

(7)負責 「三高」台站的管理,監督「三高」台站電磁[2]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三高」台站資料。

(8)協助查處違章設台和無線電干擾案件。

3、執法檢查科:

(1)負責組織開展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協調和查處各類無線電干擾投訴工作。

(3)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登記證的審核和發放工作。

(4)負責法律文書的起草和初審工作。

(5)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具體工作。

(6)承辦無線電管理應急預案的組織與實施。

4、監測分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幾各項管理規定,熟練掌握無線電管理和監測、檢測業務知識,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遵紀守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依法管理。

(3)負責制定和實施無線電監測、檢測計劃。組織開展無線電設備(台站、基站)的檢測工作,審查檢測數據,簽發檢測報告,監督收取檢測費。

(4)負責組織電磁環境測試工作,審查和簽發電磁環境測試報告,監督收取電磁環境測試費。

(5)負責審查無線電通信組網工作,提出具體意見。

(6)負責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調查分析干擾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協助做好無線電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無線電監測應急預案的落實,認真完成監測應急值班任務。

(8)負責收集有關技術資料和國家標準,制定業務培訓計劃,落實培訓任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