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人民检察院
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是三沙市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三沙市委员会双重领导,并接受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012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三沙市人民检察院,并于同日在三沙市永兴岛正式揭牌成立[1]。2014年1月27日,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成立,与三沙市检察院合署办公。
目录
建制沿革
201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7月23日,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依法选举陈亚春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三沙市人民检察院。当日上午,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揭牌仪式在三沙市永兴岛举行,中共三沙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耕主持,中共三沙市委书记、市长肖杰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符戆、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亚春共同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揭牌,标志着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
2014年1月27日,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成立,是中国最南端的基层检察院。
组织机构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人员编制,截至2012年末,三沙市两级检察院起步阶段人员编制包括市检察院、三沙群岛检察院在内共计4人,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借调2人到三沙市检察院工作。
2015年1月13日,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了三沙市第一批审判员、检察员,会议决定任命符史可同志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领导班子
历任领导
三沙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任检察长:陈亚春
现任领导
三沙市人民检察院第二任(现任)检察长:王彦青[2]
2015年3月1日,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拟提名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任命王彦青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6年11月23日,三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彦青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符史可
驻地
地址:中国海南省三沙市西沙群岛永兴岛北京路1号
邮编:573199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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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南省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正义网,2012-07-26
- ↑ 王彦青同志简历 ,三沙市人民政府网,20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