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庸縣
基本信息
公元前611年(楚莊王三年)8月,楚伐庸,楚人、秦人、巴人滅庸,庸地入楚,置上庸縣。公元前304年(周赧王十一年),秦楚議和,將庸地還楚。同時,分置上庸郡和漢中郡,上庸縣為上庸郡治。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天下為36郡,庸地復置上庸縣(治今湖北省竹山縣東南),改隸漢中郡。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建元元年),上庸縣隸屬益州漢中郡。
公元9年(王莽新朝始建國元年),改上庸縣為上庸部,隸漢中郡。東漢復。
220年(建安二十五年即曹丕黃初元年),屬新城郡。
228年(太和二年) 魏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3縣為上庸郡,治上庸。
230年(太和四年),撤上庸郡併入錫郡。上庸屬之。
237年(景初元年),分魏興郡之微陽縣和錫郡之安富、上庸2縣並為上庸郡。嘉平年間又撤上庸郡,至259年(甘露四年)復置。上庸屬之並為郡治。
北周時,改上庸縣為孔陽縣。屬上庸郡。
598年(隋文帝開皇十八年),改孔陽縣為上庸縣,屬房州。
605年(煬帝大業元年),改州為郡,以郡治縣,改房州為房陵郡,上庸屬之。
唐初沿隋制。618年(高祖武德元年),改房陵郡為遷州。636年(太宗貞觀十年),廢遷州,置房州。742年(玄宗天寶元年),改房州為房陵郡。758年(宗乾元元年),復房州。
上庸屬之。
五代時,竹山仍屬房州。
986年(北宋太宗雍熙三年),省上庸入竹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