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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車站海關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上海車站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車站海關),簡稱「上海站」或「新客站」位於上海靜安區,因為上海站有開往香港九龍的跨境列車,所以上海火車站內有邊防檢查和海關,這有別於國內的其他火車站。

目錄

海關簡介

上海火車站 簡稱「上海站」或「新客站」位於上海閘北區,因為上海站有開往香港九龍的跨境列車,所以上海火車站內有邊防檢查和海關[1],這有別於國內的其他火車站。

2013年6月25日,上海車站海關揭牌儀式在上海鐵路大廈舉行,至此,上海地區「海陸空郵」立體式口岸大格局進一步完善。

車站海關設立後,將取代原上海海關駐車站辦事處,全面承擔起上海站鐵路正式口岸「滬港專列」旅檢通關、鐵路楊浦站國際聯運貨運監管以及上海普陀、閘北兩區的海關管理職責,也將大幅加強上海關區鐵路客貨運等陸路運輸監管。

聯繫方式

(本部)地址:上海市靜安區秣陵路355號鐵路大廈17樓

楊浦港站海關集中監管區 地址:周家嘴路4041號

滬港列車旅檢現場 地址:秣陵路303號(新客站1樓聯檢大廳)

西北物流園區監管科 地址:金通路999號A座

辦理時間

大渡河路辦公點:8:30--16:30;

鐵路大廈辦公點:8:30--16:30;

鐵路楊浦站辦公點:8:30--16:30;

西北物流園區辦公點:9:00--16:30。

工作職責

1.負責對經由上海口岸陸運進出境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辦理接單審核(含統計數據準確性審核)、查驗、放行等通關手續,徵收關稅及其它稅費;

2.負責對滬港列車及其所載貨物、列車服務人員攜帶物品、旅客行李物品的實際監管;

3.負責陸運渠道通關監管環節海關反恐、維穩、防擴散、知識產權保護和毒品等違禁品查緝工作;

4.辦理進出境貨物的鐵路中轉、轉關及汽車轉關業務;

5.負責普陀區、靜安區範圍內(以下簡稱「轄區內」)企業進出口貨物的接單審核(含統計數據準確性審核)、查驗、放行等通關手續,徵收關稅及其它稅費;

6.負責轄區內企業加工貿易業務的備案、審批、核銷管理和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貨物的審批;

7.負責轄區內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的備案登記、審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8.負責轄區內進出口企業的減免稅業務;

9.負責轄區內保稅監管場所的設立申請、初審和上報;

10.負責轄區內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的實際監管;

11.負責轄區內企業稽查、減免稅核查和保稅中後期核查業務;

12.負責本處業務單證的歸檔、流轉和移交,負責退稅申請的初審、轉報和辦理欠稅催交等事項;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相關資訊

上海車站海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梳理2021年度上海車站海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對報告有疑問或有任何意見、建議,請聯繫上海車站海關辦公室。

總體情況

2021年,上海車站海關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2],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21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相關要求,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依申請公開方面,2021年上海車站海關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4份,均為涉及自然人並按期予以答覆,其中3份予以公開,另1份根據規定予以部分公開,沒有結轉到下年度繼續辦理的情況,也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

其他公開渠道建設方面,2021年上海車站海關受理並按期答覆12360熱線諮詢類4次;通過上海海關官網主動公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檢查結果6次,行政許可公示1次。通過公告欄、電子屏、宣傳冊等方式公開海關總署各類法律法規及最新政策,通過上海海關12360熱線公眾號公示業務受理範圍及各辦公點諮詢電話等,對諮詢來電一一予以解答。

制度建設和培訓保障方面,2021年上海車站海關根據工作實際,在總署及上海海關關於政務公開相關制度的基礎上,制發《上海車站海關政務公開工作管理辦法》,對不同類型的政務公開工作明確各個環節工作時限,加強車站海關政務公開工作管理,加強對各科的學習教育,特別是流程的規範化操作,持續提高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水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