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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交流会)原图链接来自 东北大学网站 的图片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1923年9月东北大学文法科开始招生,1929年1月根据原国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实行大学学院制的通令,东北大学文科改为文学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93年,东北大学复名后,12月文法学院恢复建立。

目录

学科设置

文法学院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本科专业5个。

其中: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公共管理。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土地资源管理3个学科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4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法学(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3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公共管理硕士(MPA[1])。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5个: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新闻学、土地资源管理。

文法学院是全国理工科大学中最早获得文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也是全国首批24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公共管理学科为东北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和辽宁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内一流学科,行政管理学科为辽宁省重点学科。

研究机构

学院设有民政部研究基地东北大学城乡社区建设研究院、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辽宁社区干部学院、科技部国家科技政策东北研究中心、教育部科技政策研究战略培育基地、教育部民族地区社区教育与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行为法学会国家与地方治理委员会学术研究基地东北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重点基地辽宁省公共文化研究基地、辽宁民政事业发展研究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学术研究机构。

学术组织

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共设有5个系(行政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系、土地资源管理系、法学系、新闻学系)和1个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专任教师65人,机关工作人员13人,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9人,副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19人。

学院教师中有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5人,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民政部全国社会事务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1人,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1人,辽宁省软科学研究会理事长1人,辽宁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1人,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高等教育创新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千”人层次1人,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辽宁省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部学部委员1人、管理学部委员1人。

科研成果

在科学研究领域,学院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民政部全国重大招标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近千项,参与中央和国家、省市多项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和政策咨询工作,在国内外享有重要学术影响力。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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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文法学院2017年招生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