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
丞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官名。丞,通「承」、有輔佐的意思。官職中帶丞字的為次官或更低級的輔佐官。很少的例外是漢哀帝廢除御史大夫後,以御史中丞為御史台的長官,後代沿習不改;另清朝的驛站長稱驛丞。
漢朝九卿的次官均稱丞,漢唐中央官署各署正官稱令、次官稱丞。唐以後,丞比較少作為官稱,存在的有御史中丞、縣丞、驛丞。清朝公文中習慣稱府同知為丞。
目錄
字源
會意字,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1]。甲骨文字形上部為兩隻手,下部像一個人掉入了陷阱,整個字像一個人用雙手把落入陷阱的人救上來。「丞」的本意就是拯救,是「拯」的古字。戰國文字中,上部拯救的兩隻手位移到了跪坐的人形兩側。人的腿部與坎井相連,有些像隸書的「山」形(圖2)。但秦簡(圖6)、漢印(圖3)中,「凵」形依舊與「山」有別。在漢代文字中,「丞」的下部有的訛與「山」相近。《說文解字》作者許慎認為丞字下部為山,「山」有向上奉承之意。隸書階段,「凵」簡化為一橫,下部依舊與「山」有別。「丞」在秦漢是個常用字,多用為職官。「拯救」之「拯」,《說文》作「抍」,段玉裁改為「拯」,甚有見地。
相關職務
- 縣丞,丞是中國古代地方職官名。在縣裡地位一般僅次於縣令(或縣長),相當於現今的副縣長。
- 御史中丞,中國古代官名,為一種御史。秦與漢初,御史大夫為丞相副,與丞相、太尉並稱三公。御史大夫有二丞,一在宮中,稱為御史中丞,掌管侍御史;一在宮外,稱御史丞。漢初時,丞相執政,政策由丞相遣給事中代奏皇帝,經皇帝許可後,由御史中丞及其屬紀錄(常見「制曰可」表示允許)並傳遞出宮,以御史大夫名義交丞相府施行。御史中丞、侍御史因為職務的便利,亦審查文書,檢舉非法。武帝時,用中書謁者省蒞文書,御史中丞漸漸專掌蘭台圖籍秘書事,綜領十三州刺史[2],監察天下郡國官吏、審計上報的各類文件帳簿等。漢朝自此規定,天下奏章上尚書台,但彈劾三公、九卿非法,則上御史台。
- 驛丞是明朝特有的地方基層官員,是各州縣主管驛政事務的官員。主要為北京紫禁城傳遞資訊與情報,次要為押解流犯,三為明邊境戰爭時當據點。根據《明史》卷七三載:「驛丞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康糗、庖鎮三布政司俱各一員。」
清朝時仍沿用明朝制度,以驛丞管理驛站事務,到雍正元年,則規定滿人不得擔任驛丞。
歷史上,如李自成曾任銀川驛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