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卫武器
个人防卫武器(英文:personal defense weapon,缩写:PDW)在西方国家使用的军事术语中泛指用弹匣供弹、外形和功能上与冲锋枪相似、比短突击步枪紧凑轻便的“非全尺寸”单兵选射武器。与发射手枪弹的传统冲锋枪不同,个人防卫武器发射的是形似步枪弹的小口径穿甲子弹,弹道性能在手枪弹和中间型威力枪弹之间,有效射程、穿透力和停止作用比传统冲锋枪更优。
个人防卫武器主要针对所谓的“二线”人员(后勤车辆,炮兵和其他工程测算人员等支援性兵种)使用,因为这些人并不大可能和敌军正面交锋的,虽然仍有近距离撞见渗透己方区域的敌方尖兵的风险,而此类风险概率太小以至于配备制式突击步枪显得累赘和没有必要,但仍要保持拥有强于手枪弹的射程和打击力,特别是需要能在200米距离内击穿NJI ⅢA级的单兵护甲。因其紧凑轻便好用的特点,个人防卫武器开始被各类特种部队、准军事组织、特警和保镖采纳使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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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其实早于二战时已经有单兵防卫武器的意念,M1卡宾枪和其独特的.30卡宾枪弹可算是单兵防卫武器和专用弹概念先河[2],但作为主力战斗用的话,连发型的M2卡宾枪火力不足以完全胜任中间型威力枪弹的突击步枪之用,作为防卫用的话.30卡宾枪弹的威力又过大,而被世界所遗忘是二战中产量最多的枪械之一的事实。
战后再次开发,如捷克斯洛伐克-为非一线战斗步兵单位提供一种重量轻,但比起手枪更有效的武器。Vz.61蝎式冲锋枪的诞生和设计初衷确实是作为一种双用途武器,既可像冲锋枪那样双手抵肩连发射击,又可像手枪那样单手不抵肩单发射击。
类似的枪械其实当时不算少的可其使用的子弹未达到新的要求,即面对有防弹背心和头盔敌军,而不是无防护的匪徒或恐怖分子。
在八十年代前中期,美国等北约成员国所使用的制式冲锋枪,如M3冲锋枪等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开发的老枪,无法追上时代的需要,尤其是当时假想敌苏联和华约国为机械化步兵配上防弹背心。其时北约成员国都有较制式冲锋枪为优的轻型连发枪械,但因为种种原因不完全适合作为单兵防卫武器。虽然其时北约也开始把制式步枪装换成使用5.56×45 NATO子弹的小口径步枪,可是发觉其作为防卫武器尺寸及火力仍然太大。
至于先进的冲锋枪如HK MP5,这些枪械主要为了特警队的而设计,结构复杂单价高昂,使用手枪弹是为了应付的对手是近距离的无防护的匪徒或恐怖分子,为可能发生的混战或匪徒胁持人质的场面中防止误杀队友或无辜者,因此难以应付较远距离的正规军士兵。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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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解放军二线人员普遍配备“个人防卫武器”:95B-1短突击步枪 ,搜狐,2018-07-06
- ↑ M1卡宾枪子弹当年真的连志愿军棉衣都难以穿透?纯属对此枪的污蔑 ,搜狐,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