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文化和旅游业工作的组成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
目录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2018年3月21日,原文化部官网、原国家旅游局官网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其中,原文化部的网站更名后,在“文化和旅游部”后标注了“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而原国家旅游局的网站更名后,则标注了“旅游事业 旅游产业”,用以作为区别。
2018年4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挂牌[1]。
职责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化和旅游部承担下列职能:
-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 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 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 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 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 管理国家文物局。
-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2]。
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上线运行,中国政府网,2018-5-15
- ↑ 文化和旅游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