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权制度建设。按规定指导城市水务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2]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水资源公报。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取用水管理处、评价与配置处、保护与地下水管理处。
历任部长
傅作义(后任水利电力部部长)、张文碧(水利电力部革委会主任)、钱正英(先任水利电力部部长,后任水利部部长,再改任水利电力部部长)、杨振怀、钮茂生、汪恕诚、陈雷。
傅作义 (1949.10--1958.2,水利电力部 1958.2--1967)
陈德三 (水利电力部军管会主任 1967.10--1970.6)
张文碧 (水利电力部革命委员会 1970.6--1975.1)
钱正英 (女,水利电力部 1975.1--1988.4)
杨振怀 (1988.4--1993.3)
钮茂生 (满族,1993.3--1998.11)
汪恕诚(1998.11--2007.4.27)
陈 雷(2007.4.27--2018.03)
鄂竟平(2018.03-)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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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机关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 什么是地下水?什么是地下水监测? ,搜狐,201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