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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於1952年,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截至2017年7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設有17個行業分會,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1];擁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目錄

歷史沿革

1952年5月,中國貿促會成立。

1986年5月,中國貿促會在經過長期的籌備和吸收一大批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基礎上,召開了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新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選舉了新的委員會;同年,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國家委員會名議申請加入國際商會。

1988年6月,經中國政府批准,中國貿促會組建了中國國際商會。各地方分會、支會也相繼組建了「中國國際商會」,面向會員,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以及各有關方面提供信息服務、諮詢服務、法律服務。

1988年起,中國貿促會開始建立行業分會,以促進有關行業進出口貿易,增進中國國內外同行業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989年底,成立了「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該協調會秘書[2]處設在中國貿促會,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1994年,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後頒布了《對外貿易法》和《仲裁法》,在《對外貿易法》中,明確了中國貿促會作為貿易促進組織所應具備的職能和承擔的任務;在《仲裁法》中,明確了中國的涉外仲裁機構由中國國際商會設立,從而確立了中國國際商會涉外仲裁機構的法律地位;5月,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第28屆國際大會通過決議,正式接納中國入會。中國貿促會牽頭組建了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中國成員委員會,中國貿促會作為主席單位,負責處理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11月,國際商會第168次理事會正式通過決議,同意中國加入國際商會並組建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會。

1995年1月1日,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包括中國國際商會在內的171家工商組織、經貿團體及企業作為創始會員,中國國際商會作為主席單位。該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國國際商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018年5月21日,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東盟研究中心在廣西正式揭牌成立。

2021年12月21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自貿協定服務中心在濰坊落戶。

2022年5月1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建會70周年大會暨全球貿易投資促進峰會上發表視頻致辭。

組織體系

機構設置

最高權力機構

全國委員會(簡稱「全會」)是中國貿促會的諮詢議事機構,由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人士、企業和團體代表組成。

全會由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領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代表組成,人員可從相關國家政府部門、商協會組織、社會團體和企業推舉產生。

全會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法律和中國企業的需求,對中國貿促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二)聘請特邀顧問;

(三)審議並批准會長的工作報告;

(四)審定年度財務計劃、收支決算;

(五)決定工作機構的設置、變更和撤銷;

(六)指導和協調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國貿促會章程

(八)參加中國貿促會的相關活動。

機構發展

截至2017年7月,中國貿促會在1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駐外代表處。在中國國內,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還在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農業、汽車、石化、商業、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產業、供銷合作、建設、糧食等部門建立了17個行業分會,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貿促會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研究部、人事部、財務部、 國際聯絡部(外事辦公室)、 貿易投資促進部(展覽管理辦公室) 、法律事務部、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國際商會內設機構:綜合部、會員部、會展部、合作發展部、國際商會事務部(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秘書局)

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貿易推廣交流中心、培訓中心、專利商標事務所、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中國貿易報社

駐外代表處:駐香港代表處、駐日本代表處、駐韓國代表處、駐海外地區代表處、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美國代表處、駐墨西哥代表處、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德國代表處、駐法國代表處、駐英國代表處、駐意大利代表處、駐比利時代表處、駐俄羅斯代表處、駐新加坡代表處、駐哥斯達黎加代表處、駐巴西代表處(籌備)

主管社團:中國國際商會、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

附設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處、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中國分會秘書處、國際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秘書處、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

會管企業:貿易促進中心、投資促進中心、企業權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台港澳企業服務中心、中貿促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貿促會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中國國際經濟合作投資公司、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環球商務國際旅行社。

仲裁和調解機構

(一)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經濟貿易仲裁案件。

(二)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三) 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調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調解案件。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設立地方委員會,其委員由該地方或行業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機構和團體組成。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系獨立的法人,可依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的規定獨立開展業務,對外簽訂有關促進經濟貿易的協議、議定書和其他文件。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有自己的財務計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獲得財產,承擔有關義務。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設立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業單位。

視頻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 相關視頻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貿信通平台
第一節 國際貿易的概念

參考文獻

  1. 商會管理制度,豆丁網,2020-05-08
  2. 如何做好秘書工作,聚優網,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