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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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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是組織、社團經特定的程序制定的關於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的規範性文書,是一種根本性的規章制度。章程與規則的關係類似於憲法和法律。[1]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章程 [2]
拼音 zhāng chéng
詞性 名詞
注音 ㄓㄤ ㄔㄥˊ
解釋 制度、法規或程式、規定
出處 《因話錄·徵》
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1. [regulation]:指組織的規程或辦事條例,也泛指各種制度
2. [solution] 〈方〉:指辦法;主張
引證解釋
1. 歷數和度量衡的推算法式。
《史記·太史公自序》:" 張蒼為章程。" 裴駰集解引 如淳 曰:"章,歷數之章術也;程者,權衡丈尺斛斗之平法也。"《魏書·歷律志上》:"臣學缺章程,藝謝籌運。" 宋 王禹偁《諫議大夫臧公墓志銘》:"又雅善音律、章程之伎,為時輩所推服。"
2. 制度、法規或程式、規定。
唐 趙璘《因話錄·徵》:"善守章程,深得宰相之體。" 鄭觀應《盛世危言·廉俸》:"倘有玩忽章程,貽誤政事、狥情受賄,越理取財,一經訐發,從嚴查辦。" 魯迅《書信集·致鄭振鐸》:"倘亦預約,希將章程見示。"
3. 見" 章程書 "。
基本含義=
概說
1、章程的特點
1)穩定性 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如須更動或修訂,應履行特定的程序與手續(經組織全體成員或其代表審議通過);有關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的章程,是基本的辦事準則,也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輕易變動。
2)約束性 章程作用於組織內部,依靠全體成員共同實施,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範作用和約束力。
2、章程的種類
1) 組織章程 由各類社會組織制定,用以對本組織的性質、宗旨、任務、機構、人員構成、內部關係、職責範圍、權利義務、活動規則、紀律措施等做出明確規定,如《中國共產黨章程》、《XX公司章程》、《XX基金會章程》等。
2)業務工作章程 主要由有關企事業單位制定,闡明其業務性質、運作方式、基本要求、行為規範等,如《XX學院辦學章程》、《招生簡章》、《招工簡章》等。
寫法
(一)標題。
組織章程的標題,一般由組織或社團名稱加文種構成。標題下面,寫明什麼時間由什麼會議通過,加上括號。有關組織的代表大會通過了,就算正式章程。如果是尚未經代表大會通過的,在標題末尾加上"草案"字樣。
(二)正文。
章程正文,包括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
總則又稱總綱,從總體說明組織的性質、宗旨、任務和作風等。
分則規定:
(1)成員,講成員條件、權利、義務和紀律;
(2)組織,講全國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專業小組、名譽職務;
(3)經費,講經費來源和使用管理等。
附則,附帶說明制定權,修改權和解釋權等。
寫作要求
(一)內容完備。
章程的內容要包括社團名稱、宗旨、任務、組織機構、會員資格、入會手續、會員權利義務、領導者的產生和任期、會費的繳納和經費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項目要完備,既突出特點又照顧全面。
(二)結構嚴謹。
全文由總到分,要有合理的順序。分的部分,一般是先講成員,後講組織;先講全國組織,次講地方組織,後講基層組織;先講對內,後講對外。要一環扣着一環,體現嚴密的邏輯性,使章程成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
章程的條款,要完整和單一。一條表示一個意思,不要把一個完整的意思拆成幾條,弄得零零碎碎;也不要把幾個意思合在一條之中,交叉雜亂。這樣,才便於稱說,便於執行,便於引用。
(三)明確簡潔。
章程特別強調明確簡潔。要盡力反覆提煉,用很少的話就把意思明確地表達出來。
章程用斷裂行文法,用條文表達,句與句、段與段之間有一定的跳躍性,一般不要用"因為……所以……","雖然……但是……"等關聯詞語。
章程的語言多用詞語的直接意義,不用比喻、比擬、誇張和婉曲等修辭手法。這樣,語義毫不含糊,沒有歧義,讓人一看就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