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產科臨床
《中國婦產科臨床》自2000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北京大學主辦的學術雙月刊[1],CN:11-4967/R,ISSN:1672-1861。本刊積極探索、勇於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目錄
期刊簡介
讀者
全國各地大專院校、各級醫院婦產科、婦女保健、計劃生育科研和臨床工作者。 本刊自創刊以來,立足臨床,堅持實用,為廣大婦產科科研和臨床工作者服務,不拘一格,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以臨床科研、教學、醫療急需和實用為第一要務,不但刊登的內容臨床醫生喜讀樂見,而且看得懂、學得會、用得上。長期以來,形成了本刊與同類刊物迥然不同的特色,對廣大婦產科醫生、計劃生育工作者具有很強的專業指導作用和實用價值,擁有龐大的讀者群,已經成為臨床醫生必不可少的工具刊。
收錄
有200多名國內外著名婦產科專家和知名學者的編委隊伍做為刊物的技術指導。國內編委遍布全國各地大專院校。 《實用婦產科雜誌》是「中文婦產科學計劃生育類核心期刊」。 為國家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統計源(核心版)期刊、科技核心期刊。 本刊為中文生物醫學核心期刊;被中文生物醫學期刊現刊數據庫(CMCC)、中文生物醫學文獻數據庫(CBMDISC)收錄。 本刊被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萬方數據」收錄。 本刊被中國科學文獻計量評價研究中心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收錄 本刊2001年被國家科技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評定為「中國期刊方陣」期刊中的「雙效」期刊[2]。 本刊被美國《化學文摘》、日本《科學技術文獻速報》、美國《烏利希期刊指南》等國際數據庫收錄。
出版
為月刊。全國各地郵局均可訂閱。國內郵發代號:62-44。國外發行: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國外發行代號:BM3279。開本:A4,80頁。定價:10元/本。
投稿須知
1.1 文稿質量與基本寫作要求 來稿要有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中心突出、論點明確、數據準確、文字精煉,文章層次分明,使用正規簡化字。文章標題要求突出主題,簡明扼要,能吸引讀者。中文標題在20個漢字以內為宜。論著類稿件一般不超過3500字,綜述、講座類文稿不超過5000字,「技術交流」、「教訓分析」類文稿不超過2500字,「短篇報道」類文稿不超過1200字。來稿請用計算機以Word或WPS格式打印。附寄軟盤者,請用北大方正小樣文件或純文本格式文件(*.TXT),如為WPS格式(*.WPS)、Word格式(.DOC),應轉為純文本格式(*.TXT)。電子郵件投稿地址見本刊版權處。郵件發出後請聯繫本刊進行確認,同時需郵寄單位投稿介紹信。本刊拒收字跡不清、書寫潦草等不負責、不嚴肅認真的稿件。
1.2 關於署名和作者單位,文章作者應當是:①參與選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對修改,在學術上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章發表且對文章內容負責者。
1.21作者署名的次序按對該項研究和對該文章貢獻的大小排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需事先徵得所有署名作者對排列順序的書面意見,每位作者的姓名必須確認並保證書寫無誤。
1.22 對參加一少部分工作的人員,以及給予部分幫助、一般性指導、提供資助者,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可於文末致謝。
1.23 對作者署名以稿件投來時的署名和排序為準,不作任何干預。若作者中途要求增減作者或變更排序,必須提供與此次修改前後有關的全體作者的書面證明。
1.24 不同單位的作者,其姓名的右上角必須加角注號,其號碼應與各作者單位前加注的號碼一致。
1.25 來稿請註明作者真實姓名、省份、工作單位(及科室)、郵政編碼,廠礦醫院、部隊醫院務請註明詳細通訊地址。請留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聯繫電話,以便我們與作者聯絡。
1.26 作者屬實習、進修等性質者,應在腳註內說明。
1.27 作者工作單位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本刊編輯部,並在腳註內註明現在單位名稱。
1.28 若作者未作特別說明,則本刊以文章第一作者為通訊作者,文稿修改及所有聯繫都與第一作者進行。
1.3 摘要 論著類文稿需附中、英文摘要;綜述、講座和臨床交流類文稿需附中文摘要。中文摘要200字左右,相應的英文摘要400個實詞。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文題,其下標出前三位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作者單位、單位所在省、市、縣名相應的英文譯名及郵政編碼。論著類文稿的中、英文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部分。詳見本刊2005年第12期第745頁。中、英文摘要的內容要一致。
1.4 關鍵詞 論著、綜述類文章需標引最少3個、最多5個中文關鍵詞及相應的英文關鍵詞。儘可能用最新版本的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Index Medicus》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之詞,該表上查不到的詞可:①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②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③可採用習用的自由詞。另外,藥名可作為關鍵詞;關鍵詞不要用縮寫詞。
1.5 醫學專用名詞 以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由科學出版社1989~1997年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的醫學名詞可以以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漢醫學詞彙》和人民衛生出版社最新版本的全國高等醫藥院校教材《婦產科學》為準。藥物名稱以最新版本的藥典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為準。英文藥物名稱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1.6 縮略語 應於文章首次出現縮略語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後加括號註明其中文縮略語、英文全稱及英文縮寫。醫學縮略語應以醫學縮略語詞典為準,切忌自造。對眾所熟知的縮略語,可不注出其中、英文全稱。
1.7 圖表 本刊採用三線表。凡能用文字說明的問題,儘量不用表,只有用表格才能表達清楚、讓人一目了然的內容才用表格,文中則不要再重複文字敘述。線條圖應墨繪在硫酸紙上,最好用計算機製圖並提供激光打印圖樣。照片要求清晰,每幅照片背面註明作者單位、文題、作者姓名及圖號、圖的上下方位。圖片請勿摺疊,如採用人物圖像,必須徵得本人書面同意。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法和放大倍率。圖表中若有引用他人文獻者,請註明。論著類稿件中的表題、圖題需標出英譯文。
1.8 統計學符號 按國家標準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
1.9 計量單位 採用法定劑量單位,執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劑量單位》。
1.10 數字的書寫 按國家標準GB/T15835-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百分數的範圍,前一個百分符號不能省略,例如1%~5%。附有長度單位的數值相乘時應寫成:2 cm×3 cm×2 cm,而不應寫成2×3×2 cm3。
1.11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只列親自閱讀的主要者,論著類文章不超過10條,綜述類文章不超過20條,按引用順序列於文末,並在內文引用處右上角以「[]」號註明序號。外文必須打印。
1.12 投稿手續 來稿需由第一作者單位開具投稿介紹信,並需證明「文章材料屬實;不涉及保密;無一稿多投」等項。
1.3 基金及獲獎文稿作者投稿注意事項:①所投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重大科技項目等,應將基金證書、基金編號、項目證書及編號等相關資料複印件寄來;②所投稿件凡屬國家或部、省級以上科學基金、攻關課題已獲獎的論文,請將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複印件和獲獎證書複印件寄來本刊編輯部;③所投文稿涉及專利或通過成果鑑定者,需將專利證書、成果鑑定證書複印件寄來;④作者所投稿件在本刊發表後5年內獲得國家、部、省級獎項者,屆時作者均應將獲獎證書複印件寄來本刊編輯部。
1.4 根據需要接受國內外重要科學引文數據庫全文或摘要檢索,若作者不同意,請來稿時聲明,否則即視為同意。
1.5 根據《著作權法》和醫學科技文稿必須送專家審查的要求以及本刊的具體出版情況,凡來稿在接到本刊回執後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系仍在審理中,作者可憑稿件編號查詢處理情況;收到來稿回執後6月如未收到編輯部錄用通知或修改信者,請與編輯部聯繫,以確認稿件近期是否刊用,然後方可自行處理該稿。根據《著作權法》的基本精神,本刊反對一稿兩投。
1.6 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進行文字修改、刪減,不同意本刊修改或刪減者請投稿時聲明,否則視為同意。凡有重大改動,則提請作者對修改意見進行斟酌和確認。作者修改完稿件後須將原稿、修改稿、編輯部修稿意見以及對修稿意見的逐條答覆(不管同意不同意),一併寄回本刊。審修時間較長,超過6個月的稿件應作新的增補和潤色,作為新稿處理,重新登記。修改稿逾期2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稿件請自留底稿,本刊不退稿。
1.7 稿件一旦錄用,即發給作者錄用通知。稿件刊登後,即按規定發給稿酬(其中含各數據庫的使用費),並送當期雜誌1冊。
1.8 來稿一經接受刊登,應由作者向本刊出版單位《實用婦產科雜誌》編輯部簽署論文專有使用授權書。
1.9 稿約是《實用婦產科雜誌》對作者投稿之要約。凡向本刊投稿者,均需事先認真閱讀本刊稿約,凡將稿件投來本刊者,均視為同意本刊上述投稿之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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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發行周期月刊和雙月刊差別,搜狐,2018-01-24
- ↑ 期刊的分類有哪些 ,搜狐,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