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简称中国房协)1985年9月20日成立,是各地房地产业协会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交易、经纪中介、物业管理、装修装饰和房地产金融、法律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1]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总部设在北京。
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级。
目录
建设宗旨
中国房协以加快发展房地产业,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为宗旨,坚持为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方针,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反映广大会员与企业愿望与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组织机构
中国房协目前拥有会员2100余家。中国房协的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现任会长是原建设部副部长杨慎先生。秘书长是顾云昌教授。第四届理事会有理事289名,常务理事90名,港、澳地区特邀理事8名。协会下设秘书处和10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中国房协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2]、法律和国家政策;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自律,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为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服务。
业务范围
中国房协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住房发展论坛,并多次组织各类经验交流和各类研讨活动,向政府提出关于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调查报告和建议,及时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经济联合和技术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中国房协广泛收集传播国内外房地产政策法规,经济技术信息。编辑出版《中国房地信息》、《中国房地产》、《城市开发》、《房地文摘》等多种报刊。与有关部门共同定期发布《中房指数》。
中国房协对地方房协进行业务指导,努力开展有关行检行评,创优评优活动,推动行业发展和企业素质的提高。
中国房协专门设有培训中心,把帮助企业培训人才,提高企业素质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每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为企业培训了大量经营管理人员。
中国房协十分重视开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社团组织和房地产企业之间友好往来,积极发展经济、技术、学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美国、韩国房协等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协会友人和企业家进行友好往来。
组织章程(节选)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英文名称:CHINA REAL ESTATE ASSOCIATION,缩写:CRE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交易、经纪中介、修建装饰、物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地方房地产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自律,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为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房地产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建议;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加强与房地产产业链有关的组织及单位的合作,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房地产行业资质审核的具体工作;
(四)收集、分析国内外房地产政策法规、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报刊、文献和有关资料,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行业和市场发展需要举办展览,开展咨询服务;
(五)加强与地方房地产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组织经验交流,在政府批准或授权下制订行规行约,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行检行评,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培训企业人才,提高企业素质;
(七)组织开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同业组织的经济、技术、学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九)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参考文献
- ↑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
- ↑ 关于宪法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搜狐,20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