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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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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Chinese Institute of Command and Control 簡稱CICC)成立於2012年9月16日,是經國家民政部正式註冊的我國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唯一的國家級學會,是全國性科技社會組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正式團體會員,接受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直接領導,具有推薦「兩院院士」的資格。2018年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性社會組織[1]評估等級為4A級。

目錄

機構簡介

目前學會批准成立了42個專業委員會,8個工作委員會,發展單位會員154個,個人會員5395名,覆蓋了指揮與控制系統科學技術領域。學會活動的學術領域是指揮與控制系統工程及科學技術,活動地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基本任務是團結全國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積極分子,通過學術研究[2]、國內外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學術教育、科技會展、學術出版、人才推薦、學術評價、學術諮詢、技術評審與獎勵等活動,促進我國指揮與控制系統科學技術的發展,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國防建設、軍事變革、社會進步、文明提升、安全保障提供指揮與控制系統化科學技術服務。

宗旨

學會成立以來始終秉持「繁榮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促進國防和國民經濟建設」的宗旨,努力緊貼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以指揮與控制學科建設為引領,以科技興軍助力軍事轉型為重點,突出以「中國指揮控制大會」和國際學術會議為學術平台,以「中國(北京)軍博會」為載體,以「全國兵棋推演大賽」和「青少年創客活動」為科普陣地,以學會組織建設和自身建設為根本,以「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獎」和「優秀博士論文評選」以及推優舉薦為獎勵手段,以「CICC官方網站」、「CICC通訊」、「指揮與控制學報」及中國軍網、中國科普網為紐帶橋樑,着力強化辦會特色和品牌項目建設,大力加強學術交流,努力推動軍、產、學、研、用相結合,主動承擔政府轉移的社會職責,積極開展科學普及,取得了顯着的成績和社會影響力。

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英文名稱:CHINESE INSTITUTE OF COMMAND AND CONTROL,縮寫:CICC。

第二條 本會是由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及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單位和科技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及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我國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領作用,動員和團結廣大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及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科技工作者,以學術前沿、科學普及、智庫建設為重點,緊貼科技創新、軍民融合國家發展戰略,促進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的普及、交流和推廣應用,促進科技創新和科技人才的成長,促進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和經濟的結合,為國防建設和國民經濟發展服務,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做貢獻。

第四條 本會依法維護指揮與控制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廣大會員和指揮與控制科技工作者服務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的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服務」的精神,民主辦會,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的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本會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和主要任務是:

(一)開展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的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推動科技進步;

(二)弘揚科學精神,扞衛科學尊嚴,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推廣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的先進技術,推動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及相關科技成果的轉化;

(三)編輯、出版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的學術、技術和科普書刊;

(四)開展指揮與控制及相關領域的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

(五)組織參與國家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政策、發展戰略、科技發展規劃、重大技術措施和科技管理法規與政策的制訂,接受委託承擔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的科技項目論證、技術諮詢、軟科學課題研究、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評定、科技文獻和技術標準的編審等任務,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科技成果鑑定;

(六)發現並舉薦人才,按照規定經批准表彰、獎勵為發展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做出重要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動中或在國家重大項目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指揮與控制科技工作者,以及在學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學會工作人員;

(七)反映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八)開展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領域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參與組織技術市場

(九)根據學科發展需要,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於指揮與控制科學技術學科發展、促進科學技術推廣、對信息化發展有積極作用的展覽、競賽、信息發布等活動;

(十)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活動,擴大社會影響,增加社會效益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會員條件者,經申請、批准,均可成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十條 會員基本條件:

(一)承認本會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會;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個人及單位入會的具體條件由《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會員條例》規定。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或網上註冊;經本會會員服務部形式審查通過;

(二)由對口專委會審查批准後上報學會總部確認其會籍;

(三)申請人繳納會費後由本會會員服務部發放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1.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優先參加本會的活動;

3.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 入會自由、退會自由

(二)單位會員

1. 參加本會的活動;

2.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3. 獲得本會技術支持的優先權;

4. 獲得本會協助舉辦培訓班等服務活動的優先權;

5.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6. 入會自由、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個人會員

1.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 按規定主動繳納會費;

5.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二)單位會員

1.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 協助本會開展學術和科普活動;

3. 接受本會委託的工作;

4. 按規定主動繳納會費;

5. 向本會反映單位的意見、呼聲和要求。

第十四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學會應書面通知會員補交;如不能履行本會章程規定的繳納會費義務者或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或連續兩年未繳納會費,則視為自動退會;再次申請入會需重新審批。不繳納會費者,不能成為理事會候選人。

第十五條 會員的會費標準由會員代表大會確定。有關會員管理事項由《中國指揮與控制學會會員條例》規定。

第十六條 會員嚴重違反本章程,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者委託的機構決定,予以除名。會員個人觸犯刑律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者,其會籍自然取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