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
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英文名:Chinese Foundation for Teacher Development),簡稱中國教師基金會。宗旨是促進教師發展。
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是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主管、在民政部註冊成立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前身是成立於1986年的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2009年,經教育部黨組研究並報民政部同意,更名為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慈善法》頒布之後,經向民政部申請,被民政部認定為慈善組織,並獲得公開募捐資格。2015年被評為3A級基金會。
2019年12月17日,登榜「界面新聞2019中國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會TOP50[1]」。
目錄
發展歷史
1986年,為提高教師地位,擴大教師影響,促進教師待遇改善和教師隊伍中突出問題的解決,由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的李鵬同志提議,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
1998年1月8日,原國家教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制定了《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獎勵『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全國教育工會、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統一組織領導。」
自1986年國家建立教師獎勵制度和成立基金會以來,共支出獎金和組織獎勵性活動經費近億元,獎勵了近5萬名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國模範教師。組織了數十次全國性的獎勵性質的教師考察、參觀、講學等活動,參加教師約2萬餘人,資助了邊遠貧困地區教師中出現的特殊困難,在全國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基金會的影響和示範推動下,全國大多數省及一些地(市)縣成立了類似的基金會。
2009年,經教育部黨組研究並報民政部同意,更名為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慈善法》[2]頒布之後,經向民政部申請,被民政部認定為慈善組織,並獲得公開募捐資格。2015年被評為3A級基金會。
下設機構
校園安全與教師發展專項基金是由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於2013年3月設立。校園安全與教師發展專項基金面向全國校園安全領域和教師發展領域,開展教育公益事業和教育安全領域的公益性社會機構,由校園安全與教師發展專項基金管委會負責日常運營。
專項基金主要用於資助和獎勵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科研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資助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參加教育教學方面的培訓;重點開展校園安全建設方面的資助、獎勵培訓業務,進一步增強教師及教育工作者校園安全意識,提高校園安全防範能力及應急處理能力,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校園環境。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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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2019中國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會排行榜發布,五家基金會滿分奪冠,搜狐,2019-12-31
- ↑ 解讀《慈善法》,搜狐,201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