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
發展歷史
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成立於2007年,簡稱民促會。
當前,中國正處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歷史階段。民促會擁有一批着名的經濟學家和高素質的專家隊伍,在國內外的影響力不斷提升。民促會將繼續保持並發展與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企業界的廣泛聯繫和密切合作,學習借鑑國際先進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技術手段,加強與國內外各行業的交流與合作,以加強國民關係。
建設宗旨
民促會立足為民營經濟服務,搭建起政府部門與民營企業間的橋樑和紐帶,匯聚各方服務資源,為我國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供源源不斷的智力支持,成為民營企業成長解惑的導師,作為民營企業呼籲吶喊的喉舌,成為各界受益共享的智庫。在未來,我們以服務民企為主旨,以學術研究打基礎,以優質服務創品牌,以機構創新促發展。
業務範圍
二、編輯、出版、發行會刊和年鑑等出版物;
三、承辦政府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各項工作;
四、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開展資質與資格認證,開展中國民營企業管理升級等業務;
五、組織各類培訓,開展理論研討和高層論壇,不斷提高中國民營企業家的綜合素質;
六、開展與國外組織與機構的聯繫,組織會員參與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七、引導中國民營企業守法誠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升職業道德,加強行業自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八、組織推廣先進經驗,開展評選、表彰、宣傳優秀中國民營企業與企業家活動,促進中國民營企業品牌建設與自主創新工作;
九、為中國民營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諮詢、投資融資、技術支持、企業信息化、人員培訓、人才引進、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諮詢等服務;
十、協助政府宣傳貫徹《新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十一、為中國民營企業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發布中國民營企業所需要的各種信息,為中國民營企業開發新品、開拓市場、引進智力與技術、參與政府採購與國際採購提供服務;
十二、受政府委託研究與制定企業培訓與職業認證制度,建立企業培訓與職業資格認證評價體系,加快中國民營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職業化、市場化進程;
十三、研究和探討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方向、目標、體制、政策、管理等理論和實際問題,調查了解並及時反映中國民營企業的建議和要求,為政府決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議和依據。
理事成員
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 第一任會長張偉超 曾任駐美國紐約總領事(大使銜) 1995年任國務院僑辦副主任 1998年當選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 2007-2011年12月擔任本會會長。
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 現任會長任玉嶺 國務院參事 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常委 中國着名經濟學家。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簡稱民促會)
英文名:
第二條 本會是全國民營經濟的行業聯合性社會團體。其成員由全國民營企業以及各有關部門和相關部門領導、專家、學者和其它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遵照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積極為本會會員和全國民營企業服務,為促進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兩個文明建設,為振興我國經濟做出貢獻。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本會的基本業務是:
(一)組織會員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二)承辦中小民營企業、促進會會員委託的其他工作;
(三)為民營企業培訓人才,提供重要經濟信息及政策法律法規諮詢服務;
(四)幫助會員解決疑難問題,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和營造發展空間;
(五)為受到非法侵害的會員單位提供幫助,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社會榮譽;
(六)總結推廣民營企業先進經驗,促進企業體制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七)調查經濟發展環境,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要求和意願,向會員貫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企業的要求和意見;
(八)促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為會員單位提供項目合作、技術引進、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幫助;
(九)本會開展學習活動,加強會員自覺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講究職業道德,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
(十)引導企業依法規範自身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倡誠信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的會員分兩種: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團體會員是指省、市、縣企業服務局、依法成立的民營企業和經批准成立的省、市、縣民營經濟協會(學會、研究會)、有關事業單位等;
(二)個人會員是指根據工作需要,本會特邀請願為我國民營企業做貢獻的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學者、民營企業家及其它有關人士。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關心熱愛並願為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做貢獻。
(四)單位團體會員應具備一定的企業規模,在當地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秘書長辦公會研究,提交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通過;
(三)由促進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有權優先參加和享受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服務;
(四)有權向本會提出合理的服務委託和請求;
(五)有權對本會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
(六)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三)按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長期拖欠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表決通過,予以罷免。
參考文獻
- ↑ 【漲知識】「社會組織」知多少?,搜狐,2019-08-30
- ↑ 如何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搜狐,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