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下设法学专业,自2005年9月开始招生以来,已有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级十二个年级已毕业学生共2171人,历年平均毕业率约为99.2%,学位[1]授予率约为95.6%。现在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达到了1049人。法学专业教育以突出学生“成人、成才和就业”为基本目标,培养学生“能言、善辩、硬笔头”的能力,强调增强全面素质。各门课程要求理论结合实际地开展案例教学,结合实习、社会调查等环节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鼓励学生学好外语,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努力考取以法律职业资格为代表的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目录
师资力量
目前,法律学系有专职教师11人,外聘兼职教师8人。专业教师中全部为硕士以上学位,专职教师中教授2人,讲师8人,助教1人。我系还有专职辅导员4人,行政秘书1人,教务秘书1人。
系主任李正华教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李正华教授曾作为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访问研究员;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专家之一;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顾问、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主讲课程: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公司企业法、律师与公证制度等。
系副主任李岚教授,原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主任、党总支书记、三级警监、副教授。从教以来,先后担任《律师与公证实务》、《刑法学》、《刑罚执行》、《证据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警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和《吸毒违法行为矫治与管理》等课程教学。是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专业带头人、学术委员会成员、学院教学督导员、广东省教育厅职称评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兼任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广东省技工院校班主任岗位培训讲师团成员,2007年被评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主讲:《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学》等课程。
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法律学系积极引进青年教师,已经建立起了一支依托专任教师为主、借助母体院校专业教师和其他兄弟院校专业教师兼职为辅的合理、满足教学需要之师资队伍。教师科研能力强,专任教师不但积极参加全国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而且积极参加科研项目和对专题问题展开研究,发表多篇专业论文,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实习基地
现已建立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人民法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人民法庭、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共十个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的老师不但可以在实习中对学生加以指导,还可延伸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目前已建成了模拟法庭、案例讨论室和速录实验室三大实验室。另外,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日等相关的宣传活动中,我院都举办了相关的活动,与社区(街道办、居委会)以及临近的相关单位(司法所、养老院、大中型企业等)联动,使学生受到更多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