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穿山甲
分布
特征
中华穿山甲的体长34-92公分,尾长20-35公分,体重2-3公斤;鳞片与体轴平行,共15-18列,尾上另有纵向鳞片9-10 片,鳞片黑褐色,老年兽的鳞片边缘橙褐或灰褐色,幼兽尚未角化的鳞片呈黄色,吻细长,脑颅大,呈圆锥形。
习性
它们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树林潮湿湿度高的森林地带。喜炎热,能爬树。能在泥土中挖深2-4公尺、直径20-30公分的洞,末端的巢径约2公尺。
它们就像食蚁兽般靠吃蚁为生,以长舌舐食白蚁、蚁、蜜蜂或其他昆虫。
猛兽、猛禽为它的天敌,偶尔遭家犬袭击。可用生肉和鸡蛋饲养。
繁殖
中华穿山甲4~5月交尾,12月或翌年1月产仔。 幼仔伏于母兽背部,随之外出活动。
药用价值
在传统中药的角度中,穿山甲的鳞片有药用之效,其肉亦有进补的作用,因此穿山甲常被视作野味而被猎杀。但其药效与犀角一样只属于传统迷信,其主要成份与人类指甲成份相同,同为角质。[3]而且在非法捕猎的过程中为方便运送等理由,会为穿山甲注射各类型的镇定剂、兴奋剂及重金属等,令进食人士的肝肾功能受损。[4]
威胁及保育
穿山甲在非洲及亚洲均被广泛猎杀,以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使用。多个物种在其原生栖地均大幅减少,包括大穿山甲、中华穿山甲及马来穿山甲等。
中华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表示任何从野外捕猎的商业用途均被禁止;更于2016年改列为CITES附录一的物种(受灭绝威胁)。在多个不同国家及地区均禁止出口及贸易,包括孟加拉、中国大陆、印度、老挝、缅甸、尼泊尔、香港、台湾、泰国及越南等。
在中国大陆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和食用,非法捕杀、走私或贩卖,可被判监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5]
参考文献
- ↑ 中华穿山甲,华人百科
- ↑ 中华穿山甲,台湾动物新闻网,2016-02-20
- ↑ 奥利维亚·博伊德. 濒危穿山甲应得到和犀牛同样的重视. 中外对话. [2013-03-21].
- ↑ 探射灯:重金属喂穿山甲 补品变“毒品”,然而事实是没有药用效果. 东方日报. [2013-03-21].
- ↑ 穿山甲命运迥然 云南宰杀台湾保育. am730. [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