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
臨沂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實施上級有關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原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的行政監察、文化市場管理、文物執法、新聞出版市場執法的職責,市廣播電視局廣播影視行政執法的職責[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文化市場跨部門、跨地區綜合執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全市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三)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
(四)負責全市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許可和監管;負責全市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許可和監管;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許可和監管;負責全市網絡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動漫、網絡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印刷業、書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許可和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市記者站的報批和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活動。
(六)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全市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的許可和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
(七)負責文物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文物違法違規活動。
(八)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臨沂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2020年兩會關於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事業單位將轉為企業 ,高考升學網,2020-02-05
- ↑ 2019年中國文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體制、法律法規及政策 ,中國報告網,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