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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主管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食品、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方針、政策[2]。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向社會發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依法進行保健品許可的監督管理。

(五)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六)監督實施國家和省藥品標準、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中藥材炮製規範。按有關規定對申請註冊的藥用輔料、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和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品種進行初審。

(七)監督實施國家制定的藥品研製、生產、經營等各項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新開辦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的初審。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

(八)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特種藥械。

(九)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負責新開辦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初審。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十)監督抽檢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十一)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十二)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資格培訓與管理工作。

(十三)對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和直屬事業機構的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幹部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及人事、工資管理、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十五)承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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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