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食品、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方針、政策[2]。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向社會發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依法進行保健品許可的監督管理。
(五)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六)監督實施國家和省藥品標準、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中藥材炮製規範。按有關規定對申請註冊的藥用輔料、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和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品種進行初審。
(七)監督實施國家制定的藥品研製、生產、經營等各項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新開辦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的初審。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
(八)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特種藥械。
(九)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負責新開辦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初審。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十)監督抽檢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十一)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十二)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資格培訓與管理工作。
(十三)對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和直屬事業機構的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幹部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及人事、工資管理、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十五)承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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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2018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學習啦,2017-06-15
-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22 號 ,中國政府網,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