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2]。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体育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息、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体育发展政策建议或方案;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组织开展群众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管理群众体育赛事。
(三)竞技体育处
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单位发展工作;组织国际、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推广;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监督省级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四)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体育竞赛计划和业余训练发展规划;负责业余训练的项目布局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和输送;管理竞技体育赛事;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学校体育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负责体育事业统计;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六)体育产业处
研究拟订体育产业的规划、政策;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体育标准化的具体工作;引导、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并进行管理;负责体育产业统计。
(七)人事宣传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信访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体育比赛中赛风、赛纪督促检查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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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尹勇任云南省体育局局长,搜狐,2017-10-11
- ↑ 云南将在民族运动会中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中国民族宗教网,201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