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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但由於日本在該區域會因過去歷史記憶引發負面評價,所以由澳大利亞主導創始事項。

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1]。亞太經合組織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註冊商標

目錄

歷史沿革

部長級會議

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波比·霍克訪問大韓民國時在首爾倡議召開「亞洲及太平洋國家部長級會議」[2]。該倡議得到美國以及亞洲多個國家的積極回應。同年11月,12個創始會員國在澳大利亞堪培拉舉行首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部長級會議」,由澳大利亞外交部長加雷斯·埃文斯擔任會議主席,並於同年創設作為亞太經合組織協調機構的高管會議。會議通常由當年舉辦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東道主主辦,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主要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審議各工作組和秘書處的活動,籌備部長級會議、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及其後續行動等事宜。高官會議下設4個委員會和11個專業工作小組。4個委員會是貿易和投資委員會、經濟委員會、高官會經濟技術合作分委員會和預算管理委員會。11個專業工作小組分別為產業科技、人力資源開發、能源、海洋資源保護、電信、交通、旅遊、漁業、貿易促進、農業技術合作和中小企業。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大韓民國首爾舉行並通過《漢城宣言》,正式確定亞太經合組織的宗旨目標、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組織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里中華台北、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經濟體正式加入亞太經合組織。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召開,確定將亞太經合組織秘書處設於新加坡,為亞太經合組織各層次的活動提供支持與服務。秘書處最高職務為執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道主指派。副執行主任由下屆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道主指派,一年之後成為執行主任。並確立亞太經合組織運作基金的預算規則。

視頻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相關視頻

《中國關鍵詞》——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5.4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