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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旅行

来自 孔夫子网 的图片

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旅行》,程梦婧 著,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1986年11月18日在中国广西桂林市成立,作为全国首批转企试点的高校出版社[1],于2009年6月28日正式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以下简称出版社集团),成为广西首家出版集团和中国首家地方大学出版社集团[2]

目录

内容简介

本书借助萨义德“理论旅行”的基本观点,完整而清晰地呈现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际遇,从被译介到解读和接纳,以及引发异见,直到zui后被应用。本书的研究表明,对于晚清中国来说,《人权宣言》不仅仅是一个“舶来品”,也不仅仅是一种“非我族类”,而是事实上已经逐步融入晚清中国的话语、思想文化和法政结构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旅行”,其zui根本的含义,就是它的“入中国”以及“中国化”。

作者介绍

程梦婧,法学博士。以人权研究为主要方向。曾攻读于荷兰乌特勒支大学(Utrecht University,荷兰人权研究所所在地)。现任教于重庆大学法学院。

前言/序言

序 点亮一盏灯

在当代,《人权宣言》对多数中国人而言,可谓耳熟能详,但在学术领域,我们似乎更关注对它本身的认知,热衷于它对人的存在意义和人类政治方向的改变,而对于它与中国的关系,却极少甚至没有确切的信息和知识。

在某种意义上讲,《人权宣言》是一份人类的权利宣言,当今世界各国人民都不同程度蒙受其恩惠。当不少受惠于它的国族已经充分展示与它的各种关系之时,中国的受益者们面对它与中国之关联的诘问,却几乎一脸茫然。这些诘问,诸如“《人权宣言》何时与中国结缘?它又以何种方式与中国产生联系?它在中国的际遇或处境如何?它究竟对中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已经形成了“ 《人权宣言》在中国”的学术盲区。

也许是时代的风云变幻、新问题的丛生和新思想的辈出使得中国学者目不暇接,但在经历了两个多世纪之后,这一盲区依然存在,似乎再难以找到开脱的理由。令人欣慰的是,梦婧博士勇敢地把目光投向“《人权宣言》在中国”这一盲区。她选择“《人权宣言》在中国晚清的际遇”这一主题,向国人充分展示《人权宣言》最初进入中国的图景和存在方式。这一研究,虽然只是踏入盲区的第一步,却是最关键和最艰辛的一步,因为探本溯源历来为学术之要端,同时又为学者所畏。单从梦婧博士在写作中所遭遇的文献搜讨和意义厘定的困境,就可见一斑。

其实,《人权宣言》传入中国以及在中国的际遇是艰难的。它经历了一个多世纪才传入中国,最初是通过西方人士的言谈和隐晦的文字表达,但此时多被国人视为大逆不道的诳言。在 19 世纪末期,《人权宣言》一直是国人忌讳的名字,即使在中国的西方人士也几乎不敢直接提及。20 世纪初期,《人权宣言》的思想或精神才开始在有限的范围内传播,逐渐走进中国人的心灵,在中国获得正当的名声。这一境遇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革命思潮的涌现和立宪运动的开启,使它成为两个相互对立的政治群体表达不同政治主张的精神力量。正是这股力量形成的强大暗流,推动着专制王朝的瓦解,也促成了民国创立和共和国的诞生。这印证了罗素所说:“思想的力量,日子长后,毕竟要比任何力量来得大。”

最后要指出的是,《人权宣言》并非晚清一次进入中国,也并非以一种方式进入中国。民国以来,《人权宣言》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进入中国,在中国有着不同的际遇、包装和影响方式。因此,我认为梦婧博士这一研究只是中国与《人权宣言》关系认知的开端。她这一优秀的成果虽然未必能够全部照亮“《人权宣言》在中国”的这一盲区,但她勇敢地在这一盲区点亮了一盏灯,希望将会引来更多的,从而使这一学术盲区完全消失。这也许才是中国学界应该并且能够向《人权宣言》表达的一种崇高敬意。

汪太贤

2017 年 3 月 20 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