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幸香山寺應制
《從幸香山寺應制》 |
作品名稱: 《從幸香山寺應制》 創作年代:初唐 文學體裁:詩 作者: 沈佺期 |
初唐時期的沈佺期是一位偉大的詩律家兼詩人,與宋之問[2] 齊名的他,兩人確立了近體詩的格律,在中國詩歌發展史上,有着劃時代的貢獻,堪稱詩壇宗師。其在我語文學史上作出了很大貢獻,近體詩是在沈全期手中定型的。 可以說,沒有沈佺期,唐詩就無法其應有的高峰。沈佺期的詩作,有一部分是奉和應制之作,自述詩,山水詩,戰爭詩占足大部分。應制的作品,也不完全是內容空虛、格調低下的。一些描寫人們對戰爭的厭倦,對親人的思念的詩更值得我們一讀。其詩句:「白狼河北音書斷,丹鳳城南秋夜長。誰為含愁獨不見,更教明白照流黃。」,情景交融,悲愴淒涼,深刻的反映當時的社會矛盾和人民的痛苦生活,成為千古不朽的名句。[3]
目錄
詩詞正文
“ | <南山奕奕通丹禁,
北闕峨峨連翠雲。 嶺上樓台千地起, 城中鐘鼓四天聞。 旃檀曉閣金輿度, 鸚鵡晴林采眊分。 願以醍醐參聖酒, 還將祇苑當秋汾。 > |
” |
— <《從幸香山寺應制》>,<古詩文網> |
作者簡介
沈佺期(約656 - 約715),字雲卿,唐代詩人[4]。唐高宗上元二年(675)進士及第。由協律郎累遷考功員外郎。曾因受賄入獄。出獄後復職,遷給事中。中宗即位,因諂附張易之,被流放驩州。神龍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館直學士,常侍宮中。後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沈佺期與宋之問齊名,並稱"沈宋"。他們的近體詩格律謹嚴精密,史論以為是律詩體制定型的代表詩人。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輯有《沈佺期集》。
他的《獨不見》是一首較早出現的優秀的七言律詩,音韻明暢,境界廣遠、氣勢飛動。此詩曾被推為"唐人七律第一"。[5]
文學史對佺期公"又皆諂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貴佞"這一說法與史實並不相符。《通鑑紀事本末》中670年到705年李唐王朝內部所發生的一切政事和宮庭之議,猶其是在武后當政和太平公主參政的30多年中,史事、政事、幃事所涉所記之人愈千,但直接提到沈佺期之處很少,只間接說過他與宋之問同為上元進士,同作協律郎和考功員外郎,同是當時著名宮庭詩人。宋因太平公主事受牽連,流放途中詔斬。至於結交張易之事更是隻字未提,"又皆謅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貴佞"一說何年何月出自誰人之口,已無考證。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太平公主、張易之案在當時是鐵案,如佺期公真參與其事,睿宗時是不會平反的,因為此二人也是睿宗李旦的死敵。
但沈佺期在公元705年被流放灌州卻是事實。佺期公《被彈》一詩中首先就說"知人昔不易,舉非貴易失。爾何按國章,無罪見呵叱。"這四句說得很明白,前兩句是感嘆語,大意是舉人非賢,反受其誣。後兩句是說他是被他曾經舉薦的人彈劾和審訊的,而審訊他的人又不遵守當時法令,小人得勢,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加於他。接下來是說"少以文作吏,手不曾開律。一旦法相持,荒忙意如漆。"意思是說初入官場時他是為皇帝做應制詩的,以專業為主,並不懂得官場上的爾虞我詐,無端獲罪,不知所措。是一種遭到打擊後的反思。造成佺期公真正獲罪下獄流放的原因按文字考證和分析有三條。一是年輕、性耿、才高、寵久,遭人妒嫉。佺期公很年輕時就中了進士,入了官場,為人耿介,不講究為官之道,愛說直話得罪人,又因武皇時期經常跟侍皇親國戚左右做詩,鋒芒畢露,遭人妒忌。"平生守直道,遂為眾所嫉"就是很好的例證;這樣的事在今天都是屢見不鮮的,何況是在封建社會正繁榮昌盛的時期呢。"盛時無大事,朝臣各猜肄"歷史上是不足為怪的。二是在做給事中或尚書任上犯了"後官不反前官恥"的禁忌,樹了對頭。按佺期公詩中自述,他是一個性守安靜,生活謹嚴的人,在做高官時不收門生,不結朋黨,缺少做高官的底層基礎,對前任做錯的事不蠻不隱,該糾即糾,該翻就翻,有點一意孤行,"任直翻多毀,安身遂少徒"就是說的這些。有一點可以看出來的,他得寵時得罪的人太多了,以至於遭到彈劾後朝中沒有一個人出來為他說話,大多數人落井下石,正於他在詩中所說的"萬鑠當眾怒,千謗無片實。庶以白黑讒,顯此涇渭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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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從幸香山寺應制》 詩詞名句網
- ↑ 宋之問:一流的詩人末流的人品,他的結局罪有應得還是令人惋惜? 快資訊,發布時間;2020-09-29 09:40
- ↑ 【沈佺期】的意思和解釋 辭海之家
- ↑ 《沈佺期簡介》 古詩文網
- ↑ 《獨不見》沈佺期唐詩注釋翻譯賞析 古文學網,發布時間;2020-09-29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