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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後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

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並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1]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規定,我國企業所得稅採用25%的比例稅率。另外:

(1)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徵收企業所得稅;

(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

目錄

2020年度最新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政策集錦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為「十四五」發展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打基礎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財稅部門陸續出台了多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為支持疫情防控、擴大內需和鼓勵科技創新貢獻了稅務力量。


2020 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如約而至,本文對2020 年新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梳理,並對政策要點予以提示,助力企業納稅人順利完成彙算清繳工作。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