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臚
殿試
科舉制中,殿試以後由皇帝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的典禮。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三章第三節:「[四月]二十五日在太和殿傳臚,典禮勘為隆重。按傳臚唱名,其制始於宋代。宋沈括《夢溪筆談》云:『進士在集英殿唱第日,皇帝臨軒,宰相進一甲三名卷子,讀畢拆視姓名,則曰某人,由是閣門承之以傳臚。』此基證也。清代之制,是日晨,鑾儀衛設鹵簿法駕於殿前,設中和韶樂於殿檐下……鴻臚寺官引新進士就位。宣制曰:『某年月日策試天下貢士,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就御道左跪,第二名某人,引出班就道右稍後跪,第三名某人,引出班就御道左又稍後跪。每名皆連唱三次。嗣唱第二甲某等若干名,第三甲某等若干名,僅唱一次,不引出班。唱時以次接傳至丹墀下,所以是日稱為傳臚。唱名畢,樂作,大學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進士均行三跪九叩禮。中和韶樂奏顯平之章。禮成,皇帝乘輿還宮[1]。」
會試
明代稱會試第一名為會元,二甲、三甲第一名為傳臚。至清則專稱二甲第一名(殿試第四名)為傳臚,殿試前三名則依次稱為狀元、榜眼、探花。
《明史·選舉志》:「會試第一位會元,二甲第一為傳臚。」《幼學須知》載:「天子臨軒,宰臣進三卷,讀於御案前,讀畢拆視姓名,則曰某人。閣內則承之以傳於階下,衛士六七人,齊聲傳呼之,謂之傳臚。」後多以螃蟹兩隻銜蘆葦寓意「二甲傳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