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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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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031年 宋帝國錢塘縣 |
逝世 |
1095年 宋帝國鎮江 |
居住地 | 杭州、 廈門、開封、 鎮江 |
知名於 | 地貌學、 氣候變化、 大氣折射、真北、 逆行、暗箱、三維地形圖、確定北極星的位置、糾正陰曆陽曆的錯誤 |
科學生涯 | |
研究領域 | 地質學、天文學、考古學、數學、藥理學、磁學、光學、水力學、形而上學、氣象學、氣候學、地理學、地圖學、植物學、動物學、建築學、農學、經濟學、軍事戰略、民族志、音樂、占卜 |
機構 | 翰林院 |
博士生 | {{{博士生}}} |
沈括(1031年-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是中國北宋科學家、杭州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人,隨母壽昌縣太君許氏入籍蘇州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1]。
生平
沈括生於官宦之家,父親沈周和祖父曾任大理寺丞,外公許仲容曾任太子洗馬,舅舅許洞是咸平三年(1000年)進士。自幼勤奮好學,十四歲時就讀完了家裡的藏書。曾經跟隨父親到了不少地方,增長了不少見識。十八歲至南京,對醫藥產生興趣。皇祐三年(1051年)沈周去世,至和元年(1054年),沈括以父蔭入仕,任海州沭陽縣(今屬江蘇)主簿。修築渠堰,開發農田,頗有政績。嘉祐六年(1061年),任安徽寧國縣令,倡導並發起了修築蕪湖地區萬春圩的工程,並撰寫了《圩田五說》、《萬春圩圖記》。
嘉祐八年(1063年),中進士,任揚州司理參軍。治平三年(1066年),入京編校昭文館書籍。熙寧年間,宋神宗趙頊用王安石為相,進行改革,沈括也積極參加。先後任史管檢討,集賢院校理,提舉司天監,軍器監,三司使等職。在此期間,撰寫了《渾儀議》、《浮漏議》、《景表議》、《修城法式條約》、《營陣法》。還多次出使,視察了很多地方。熙寧八年,沈括以翰林侍讀學士的身分,出使契丹交涉劃界事宜,獲成而還。他在出使途中繪記了遼國山川險阻及風俗人情,成《使虜圖抄》,上於朝廷。
熙寧十年(1077年),沈括出任宣州知州(今安徽宣城)。元豐三年(1080年),改任延州知州(今陝西延安)。元豐五年(1082年),被誣貶職。
元豐二年(1079年),爆發烏台詩案,依王銍《元祐補錄》筆記,沈括為詩案相關者,然南宋史家李燾在《續資治通鑑長編》中曾質疑該記載的年月與事實不符,當再考詳。
元祐二年(1087年),他完成了在熙寧九年即已奉命編繪的「天下郡縣圖」,定名為《守令圖》。
元祐三年,沈括移居到潤州(今江蘇鎮江),將他以前購置的園地加以經營,名為「夢溪園」,在此隱居,八年後去世。其間,寫成了《夢溪筆談》,以及農學著作《夢溪忘懷錄》(已佚)、醫學著作《良方》等。
朱彧在《萍洲可談》的記載,沈括前後有二任妻子,第二任是淮南轉運使張芻之女,張氏驕蠻兇悍,平時常虐待沈括,兒女們抱頭痛哭,跪求張氏息怒;又驅逐元配之子,年年狀告其父子。但是張氏去世後,沈括竟鬱鬱寡歡,過揚子江時,一度跳水尋短,並於隔年去世[2]。
貢獻
沈括在物理學、數學、天文學、地學、生物醫學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成就和貢獻,在化學、工程技術等方面也有相當的成就。例如:
- 數學方面,他創立了「隙積術」[3]、「會圓術」[4]。
- 物理方面,他發現了地磁偏角的存在[5],比歐洲早四百多年;闡述了凹面鏡成像的原理[6][7];對共振現象也有研究[8]。
- 地學方面,他由雁盪山等地形,認識水的侵蝕作用;從太行山岩石中生物遺蹟,推論沖積平原形成的過程。
此外,沈括在文學、音樂、藝術、史學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造詣。《宋史·沈括傳》稱他「博學善文,於天文、方志、律歷、音樂、醫藥、卜算無所不通,皆有所論著」。
沈括突出的成就主要集中在《夢溪筆談》中,例如卷二十四(雜誌一)中寫道:「鄜、延境內有石油……頗似淳漆,然之如麻,但煙甚濃,所沾幄幕皆黑……此物後必大行於世,自余始為之。蓋石油至多,生於地中無窮,不若松木有時而竭。」沈括命名了石油,現今石油的中文名稱(日本亦用「石油」)就是沿用了沈括所冠之名。
1979年7月1日為了紀念他,中國科學院紫金山天文台將該台在1964年發現的一顆小行星2027命名為沈括。
著作
沈括的著述,據史書記載,有22種,155卷。現在多已不見,只存《夢溪筆談》、《續筆談》、《補筆談》。另外沈括的詩文在南宋時編成《長興集》41卷,今殘存19卷。以及後人所輯的《蘇沈良方》。
- 《圩田五說》、《萬春圩圖記》
- 《渾儀議》
- 《浮漏議》
- 《景表議》
- 《營陣法》
- 《守令圖》
- 《夢溪筆談》、《續筆談》、《補筆談》
- 《夢溪忘懷錄》
- 《長興集》
- 《蘇沈良方》
- 《南郊式》 (以下皆佚)
- 《易解》
- 《喪服後傳》
- 《樂論》
- 《樂器圖》
- 《閤門儀志》
- 《熙寧詳定諸色人廚料式》
- 《熙寧新修凡女道士給賜式》
- 《諸敕式》
- 《諸敕令格式》
- 《諸敕格式》
- 《使虜圖鈔》
- 《懷山錄》
- 《天下郡縣圖》
- 《清夜錄》
- 《熙寧奉元曆經》
- 《熙寧奉元曆立成》
- 《熙寧奉元曆備草》
- 《比較交食》
- 《熙寧晷漏》
- 《修城法式條約》
- 《茶論》
- 《良方》
- 《靈苑方》
- 《集賢院詩》
- 《詩話》
參考文獻
引用
- ↑ 民國《吳縣誌》引同治《蘇州府志》:「隨母入籍吳縣」。
- ↑ 謝肇淛:《文海披沙摘錄》
- ↑ 12px 《夢溪筆談》卷十八 技藝. 維基文庫. "隙積者,謂積之有隙者,如累棋,層罈 及酒家積罌之類。雖似覆斗,四面皆殺,緣有刻缺及虛隙之處,用芻童法求之,常失於數少。予思而得之:用芻童法……"
- ↑ 12px 《夢溪筆談》卷十八 技藝. 維基文庫. "凡圓天既能拆之,須使會之復圓。"
- ↑ 12px 《夢溪筆談》卷二十四 雜誌一. 維基文庫. "方家以磁石磨針鋒,則能指南,然常微偏東,不全南也。"
- ↑ 12px 《夢溪筆談》卷三 辯證一. 維基文庫. "陽燧照物皆倒,中間有礙故也。算家謂之「格術」。如人搖櫓,臬為之礙故也。若鳶飛空中,其影隨鳶而移,或中間為窗隙所束,則影與鳶遂相違,鳶東則影西,鳶西則影東。又如窗隙中樓塔之影,中間為窗所束,亦皆倒垂,與陽燧一也。陽燧面窪,以一指迫而照之則正;漸遠則無所見;過此遂倒。其無所見處,正如窗隙、櫓臬、腰鼓礙之,本末相格,遂成搖櫓之勢。故舉手則影愈下,下手則影愈上,此其可見。陽燧面窪,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內。離鏡一、二寸,光聚為一點,大如麻菽,著物則火發,此則腰鼓最細處也。豈特物為然,人亦如是,中間不為物礙者鮮矣。小則利害相易,是非相反;大則以已為物,以物為已。不求去礙,而欲見不顛倒,難矣哉!《酉陽雜俎》謂「海翻則塔影倒」,此妄說也。影入窗隙則倒,乃其常理。"
- ↑ 12px 《夢溪筆談》卷十九 器用. 維基文庫. "古人鑄鑑,鑑大則平,鑑小則凸。凡鑑窪則照人而大,凸則照人面小。小鑑不能全視人面,故令微凸,收人面令小,則鑑雖小而能全納人面,仍復量鑑之小大,增損高下,常令人面與鑑大小相若。此工之巧智,後人不能造。比得古鑑,皆刮磨令平,此師曠所以傷知音也。"
- ↑ 12px 《補筆談》樂律. 維基文庫. "琴琴弦皆有應聲:宮弦則應少宮,商弦即應少商,其餘皆隔四相應。今曲中有聲者,須依此用之。欲知其應者,先調諸弦令聲和,乃剪紙人加弦上,鼓其應弦,則紙人躍,他弦即不動,聲律高下茍同,雖在他琴鼓之,應弦亦震,此之謂正聲。"
來源
- 《宋史》列傳第九十沈遘的附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