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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顏子中(14世紀?-1379年),元朝文學家、政治家,南昌進賢人。回族人。

伯顏子中世家西域,其祖父任官至江南,於是定居進賢。自幼熱愛漢文典籍,曾參加科舉考試,然皆落榜。曾任南昌東湖書院山長,後升為贛州總管府經歷、行省參知政事、都事。

行省徵授「東湖書院」山長,遷建昌教授。雖為儒生,然慷慨喜談兵。江西紅巾軍起,他時為元朝分省都事,守贛州。陳友諒破贛州,他逃至福建。陳友定據閩任用他為行省員外郎。獻奇計,使友定收復建昌,累升官至吏部侍郎。

被明將廖永忠俘獲,勸降,不從。獲釋後,變姓名衣冠,歷游江湖。明太祖求之不得,薄錄其妻子,仍隱而不出,洪武十二年(1379)下令舉遺民。布政使沈立本密告於朝,用幣往聘。使者至,他歌七章,哭其祖父師友,服毒死。[1]


明史》(卷一百二十四):「子中,其先西域人,後仕江西,因家焉。子中明《春秋》,五舉有司不第,行省辟授東湖書院山長,遷建昌教授。子中雖儒生,慷慨喜談兵。江西盜起,授分省都事,使守贛州,而陳友諒兵已破贛。子中倉卒募吏民,與鬥城下,不勝,脫身間道走閩。陳友定素知之,辟授行省員外郎。出奇計,以友定兵復建昌,浮海如元都獻捷。累遷吏部侍郎。持節發廣東何真兵救閩,至則真已降於廖永忠。子中跳墜馬,折一足,致軍前。永忠欲脅降之,不屈。永忠義而舍之。乃變姓名,冠黃冠,遊行江湖間。太祖求之不得,簿錄其妻子,子中竟不出。嘗齎鴆自隨,久之事浸解,乃還鄉里。洪武十二年詔郡縣舉元遺民。布政使沈立本密言子中於朝,以幣聘。使者至,子中太息曰:「死晚矣。」為歌七章,哭其祖父師友,飲鴆而死。」。其詩作出色,善用詩歌抒寫思想情感。著《子中集》,收入《元詩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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