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
侯寬仁(1961年-),生於台灣省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26期結業。曾任桃園地檢署、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他曾辦過幾件在台灣受到矚目的案件,如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周人參電玩弊案、股市禿鷹案等。2007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市市長特別費案,並將前任市長馬英九等人以貪污罪嫌起訴,天主教輔仁大學校友。
一些被公眾認為是聖人的人[1],可能從沒有得到任何教會認可。即使在天主教內,不同教區和不同主教團對不同聖人的敬禮也不一定相同。有些教團通常只敬禮本教團所認可的聖人;有些聖人則只在其家鄉受到敬禮。在東正教[2]中,於教區內去世的成員,一般會在所屬教區的禮儀中被曕仰。
目錄
簡介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掌門人洪石和等五人在1997年12月間被控養小鬼、以氣功博士用氣功授徒、醫病等名目招攬信徒,被凍結其所有財產61萬新台幣及股票,遭檢察官侯寬仁依常業詐欺、逃稅等罪提起公訴。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一案時,被監察院調查出八大違法,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搜證未完備而仍提起公訴、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等。
經過近七年審理,地方法院做出無罪判決,太極門受害者自救會會長蔡長彬在2001年7月20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被趙子榮法官揭穿是不實捏造。自救會副會長曾碧雲也在2001年9月19日承認,自己利用兩個兒子親友等21個人名義,偽稱是太極門弟子,求償三百多萬企圖詐財。
檢察官侯寬仁認定洪石和以養小鬼方式控制信徒,創下司法史上檢察官竟採信鬼怪之說的首例,但舉證人證詞前後不一,無法作為定罪依據,全案判決無罪。監察院2002年3月4日以(91)院台司字第0912600349號函附調查意見中詳列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涉犯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八項重大糾正,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並將此案選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並確定起訴書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
且侯檢察官於接受監院調查時,亦自承系依證人片面之指述即加以認定,未予調查,所以該起訴書當然自始無效,依法不得提起公訴,更不能作為課稅之依據。2007年7月13日,掌門人洪道子及夫人游美容、弟子陳調欣、彭麗娟被羈押數月,歷經10年,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被羈押的所有四位被告獲得國家冤獄賠償。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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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的「聖人」和西方的「聖人」有何差別?看中西評判標準的差異,搜狐,2020-06-05
- ↑ 東正教把斯大林「封聖」,其實他本想徹底把宗教從蘇聯清除 ,搜狐,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