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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亦称“信托贸易”。代客户买卖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活动。如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是信托业务的基本收入。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是根据提供设施多少、代购代销商品数量、金额和劳务繁简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手续费收入的会计核算可设置“手续费收入”帐户,或在“其他收入”帐户下设置手续费收入明细帐户,同时建立备查簿记载不同业务手续费收入的情况。以“代购”、“代销”为主的信托企业,手续费收入应列入“营业收入”帐户内。信托企业与其他商业服务业企业一样,在业务活动中,也要发生一些业务支出。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之差,即为信托业务收支净额或利润 (亏损)。 [1]

目录

信托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信托部门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替委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管理或处理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信托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

信托业务总体情况

2018年,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22.70万亿元,整个行业实现信托收入781.75亿元,为投资者分配信托收益约1.21万亿元,信托资产不良率为0.98%,上述信托公司经营的成绩主要依赖于各类信托业务的贡献。

信托业务分类

为分析方便,通常有五种分类及其视角下的业务结构较为常见,包括资金来源、资产功能、资产运用、资产分布(投向)、资产主被动管理方式。信托业务多维度分类,可多角度理解业务结构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一方面,整个业务篇关于相应信托业务的分析主要以资产分布(投向)为基础,并结合其他维度予以呈现,包括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同业(金融机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传统五大类信托业务,以及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消费金融信托、境外理财信托等其他创新或者特色业务。另一方面,各个信托业务内部又按照管理责任、资金来源等多个维度,分为主动管理业务和被动管理业务,以及单一类业务和集合类业务等。另外,站在服务实体经济、监控风险、观察行业能力提升等角度,相应的业务类型也会进行合并和单独统计,如服务实体经济包括所有信托资金流入实体经济行业的信托业务,监控风险则包括风险项目数量、赔偿准备金数量及净资本充足水平等。

信托业务介绍

信托业务按照不同维度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本章主要以资产分布(投向)为基础,以其他创新业务作为补充,来介绍各类信托业务及其关系。信托业务按照资产分布(投向)可以分为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同业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和其他类型信托。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22.7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中,资金信托余额为18.94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为83.44%。资金信托按投向划分统计,工商企业信托余额为5.67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29.90%;金融机构信托余额为3.03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15.99%;基础产业信托余额为2.76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14.59%;房地产信托余额为2.69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14.18%;其他信托余额为2.60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13.74%;证券投资信托余额为2.20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为11.59%。

近年来,面对信托业务的不断调整及监管政策的各种要求,传统信托业务面临压力,信托公司加快了转型的步伐,传统五大领域之外的其他信托业务内涵不断丰富,消费金融信托、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等业务不断涌现,拓展了信托的配置领域,丰富了信托产品的功能。信托公司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利用信托投资范围广泛、运用方式灵活的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消费金融信托业务属于融资类业务,主要满足了个人的消费信贷需求,2018年消费金融信托业务规模为2 977亿元,占总信托规模的比重为1.31%;慈善信托属于事务管理类业务,资金主要用于慈善领域及进行少量的保值增值投资,2018年慈善信托规模为11.17亿元,占总信托规模的比重尚小;家族信托满足了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及保值增值需求,2018年家族信托规模为850亿元,占总信托规模的比重为0.37%;2018年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规模为570.35亿元,占比为0.25%;境外理财信托规模为412.5亿元,占比为0.18%;财富管理业务规模为1.42万亿元,占比为6.26%b。

从服务实体经济角度来看,近年来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显著,工商企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和基础产业信托占比持续增加。此外,消费金融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等创新业务的发展也对服务实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在整体信托规模收缩的基础上,资金流向实体领域的占比稳中有升,可见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态度坚决。[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