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刑事偵查局
沿革
1949年4月9日,中央軍委公安部改名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下設五局(武裝保衛局,建制在解放軍總政治部)。1959年3月19日,國務院同意公安部組織機構設:五局(武裝保衛局,建制在解放軍總政治部)。1964年1月27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機構設置為:五局(武裝保衛局,建制在解放軍總政治部)。
1969年1月19日,公安部將原來的11個廳、局合併為5個辦公室(政治、行政、偵破、治安、接待辦公室),編制由1200多人減為126人(含借調軍隊幹部41人)。
1970年7月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和革命委員會成立。在革命委員會下設置五個組:(一)辦事組,負責原辦公廳的工作;(二)政工組,負責政治工作;(三)政保組,負責偵察、保衛工作;(四)治安保衛組,負責民警、治安、消防、勞教工作和原內務部交來的一些工作;(五)預審組,負責預審、勞改工作。11月28日,將辦事組改為辦公室;公安部發出《關於我部機構設置和啟用印章的通知》,從12月2日起啟用新印章。
1971年9月17日,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會議決定.按國務院批准的編制執行,機構改為一室七組,即辦公室、政工組、政治保衛組、治安保衛組、安全保衛組、勞改工作組、預審組、警衛組。
1983年9月10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公安部關於機構編制的請示。公安部下設五局(刑事案件偵察)。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為便於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編排序號如下:刑事偵察局為五局。
1994年5月12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部機關各局內設機構的《三定方案》,公安部機關設19個職能局(含3個屬武警現役編制的局)和政治部(4個局級機構),下設:刑事偵查局(承擔「國際刑警組織中國中心局」的業務工作)。
1998年8月11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改革後公安部的局級機構有:刑事偵查局(五局)[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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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公安部印發五局《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黃金緝私工作座談會紀要》 ,法律教育網,2020-8-6
- ↑ 熱線12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關於封停中緬邊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區域社交和支付賬戶的通告 ,央視網,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