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职责
是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除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管理外的职责,保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现任领导
局长: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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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局长谈文明城市创建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平:推进城乡扩容提质 建设文明宜居城市
为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1]、协调城乡发展等中心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兴宁市城乡综合发展建设,在城乡扩容提质和强化队伍建设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力打赢攻坚战
城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战场、主阵地,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肩负着“加快城市扩容提质”“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的重要使命,在加强城市居住环境建设、服务广大市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发动、凝聚共识,对照总体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股室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同时加强对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的考核奖惩力度,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表彰先进, 问责和激励落后,让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的决心和信心上来。
增强力量抓落实
倡导节能办公、提升社区文明。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同时努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领导带头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到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网格金源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洁、精神文明宣传、交通安全劝导等行动,全面提高兴宁市文明形象。
抓好工地扬尘治理,保障兴宁市空气质量。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出抓好建筑工地现场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理等环节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六个100%”标准措施的落实。对于上路的建筑材料[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企业必须进行全面密封、全面包扎、全面覆盖,严格要求全市36个在建工地的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地点处置渣土和建筑废料,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同时联合交通运输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于7月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求建筑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运输车辆超重超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抓城市形象重点
城市基础建设、环境卫生提升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垃圾处理站等重点区域的老破脏的问题,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本部门职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短板,让城乡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努力,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各乡镇建成“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并运营正常,目前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已经基本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100%,村庄保洁覆盖率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目前累计建成16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和74座村级污水处理站,累计铺设城区管网74.96公里,镇级污水管网147.26公里村级污水管网110.51公里。城区除宁江东岸段80米,宁江西岸段80米,胜雄花园段60米,垃圾场段1.4公里,东灌沟宁江中学到洋里段3.5公里,合计5.1公里外,主管网已建成,各污水处理厂(站)均投入正常运行或试运行。目前正在重新排查梳理污水管网,做到污水应接尽接,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旱季生活污水无直排;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
今后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标全国、全省一流标杆,对照测评体系,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全面排查,查漏补缺,认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通过逐条指标筛查、逐个问题破解、逐项短板补齐,真正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升兴宁市城市形象。
参考文献
- ↑ 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一)——文明创建,搜狐,2021-11-22
- ↑ 新型建筑材料有哪些 ,搜狐,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