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
作者介紹
吳偉業 朝代:清代吳偉業(1609~1672)字駿公,號梅村,別署鹿樵生、灌隱主人、大雲道人,世居江蘇崑山,祖父始遷江蘇太倉,漢族,江蘇太倉人,崇禎進士。明末清初著名詩人,與錢謙益、龔鼎孳並稱「江左三大家」,又為婁東詩派開創者。[1]長於七言歌行,初學「長慶體」,後自成新吟,後人稱之為「梅村體」。代表作品《永和宮詞》、《洛陽行》、《蕭史青門曲》、《圓圓曲》等。
吳偉業他一生寫詩千餘首。著有《梅村家藏稿》五十八卷,《梅村詩餘》,傳奇《秣陵春》,雜劇《通天台》、《臨春閣》,史乘《綏寇紀略》,《春秋地理志》等。
詩以宗法唐人為主,兼取宋代蘇軾、陸游。《四庫全書總目》評論說:「其少作大抵才華艷發,吐納風流,有藻思綺合、清麗芊眠之致。及乎遭逢喪亂,閱歷興亡,激楚蒼涼,風骨彌為遒上。」頗能概括其特色及前後變化。[2]
正文
小閣焚香閒坐。摵摵紙窗風破。女伴有誰來,管領春愁一個。
無那。無那。斜壓翠衾還臥。[3]
作者生平
吳偉業明神宗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五月二十日出生於江蘇太倉的一個讀書人家中。吳偉業出生時,他母親夢見一位身穿紅衣的使者送來會元坊,因此,父母對小偉業寄寓了深切的期望。偉業七歲開始讀家塾,十四歲能屬文。著名學者張溥見到偉業的文章,感嘆地說:「文章正印在此子矣!」於是收留吳偉業在門下受業,傳授通今博古之學。
天啟四年(1624年),張溥創立復社,吳偉業即成入室弟子,名重複社。崇禎四年(1631年),吳偉業參加會試,遭到烏程黨人的誣陷,被指控徇私舞弊,幸虧崇禎帝調閱會元試卷,親自在吳偉業的試卷上批上「正大博雅,足式詭靡」,才得以高中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同年,吳偉業奉旨歸娶先室程氏,榮極一時。陳繼儒描繪當時盛景說:「年少朱衣馬上郎,春闈第一姓名香。泥金帖貯黃金屋,種玉人歸白玉堂。」(《送吳榜眼奉旨歸娶詩》)張溥也高興地誇獎自己的弟子:「人間好事皆歸子,日下清名不愧儒。」(《送吳駿公歸娶詩》)
崇禎十年(1637年),吳偉業遷東宮講讀官,與溫體仁黨鬥爭劇烈。崇禎十一年(1638年),崇禎帝臨場視學,觀看皇子就學情況,親問《尚書》大義,講畢,獲賜「龍團月片,甘瓜脆李」。十二年(1639年),再遷南京國子監司業。十三年(1640年),升中允諭德(太子官屬)。十六年(1643年),升庶子。這段時期,吳偉業仕途之上春風得意,躊躇滿志,而這一切與崇禎帝對他的殊遇是密切相關的,他從內心感激崇禎帝。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攻入北京,崇禎帝自縊煤山,「先生里居,聞信,號痛欲自縊,為家人所覺。朱太淑人抱持泣曰:『兒死,其如老人何?』乃已」(顧師軾《梅村先生年譜》)。出於對明王朝的依戀,特別是對崇禎帝的感恩心理,吳偉業在其編撰的《綏寇紀略》中,極力詆毀、攻擊李自成、張獻忠起義。
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政府召拜吳偉業為少詹事,居官僅兩月,因與馬士英、阮大鋮等權臣不合,謝官歸里。 對清朝政權,吳偉業開始採取的是消極的不合作的態度,在明亡以後長達十年的時間內,一直屏居鄉里,保持名節。
順治十年(1653年),「詔舉遺佚,薦郯交上」,有司再三敦逼,吳偉業控辭再四,二親流涕相求,不得已乃應詔入都,授秘書院侍講,尋升國子監祭酒。順治十四年(1657年),吳偉業藉口身體有病,辭官請假歸里。
對這段歷史,吳偉業內心深感恥辱,晚年以仕清為「誤盡平生」之憾事。民國蔣芷儕《都門識小錄》載:「昔吳梅村宮詹,嘗於席上觀伶人演《爛柯山》(即《買臣休妻》),某伶於科白時,大聲對梅村曰:『姓朱的有甚虧負於你?』梅村為之面赤。」他的好友侯方域(朝宗)在順治九年(1652年)貽書相約,終隱林泉,杜門不通。後侯方域去世,吳偉業在《懷古兼吊侯朝宗詩》中萬分悲痛地自責:「死生總負侯贏諾,欲滴椒漿淚滿尊。」
康熙十年(1671年)夏季,江南酷熱,吳偉業「舊疾大作,痰聲如鋸,胸動若杵」(《致冒辟疆書》),他預感自己不久於人世,便留下遺言:「吾一生遭際萬事憂危,無一刻不歷艱險,無一境不嘗艱辛,實為天下大苦人。吾死後,斂以僧裝,葬吾於鄧尉靈岩相近,墓前立一圓石,日:『詩人吳梅村之墓』。」這一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代大詩人吳偉業病逝,葬於蘇州元墓山之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