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
認為當時統治者應該像神農一樣,和人民一起耕種,一起決策,鼓勵農業發展,教導人民種植以促進農業技術的提高。因為他們認為農業是社會穩定繁榮的基石。農家在秦朝時期被壓制,大多數原著都亡佚了,但和農家最初相關聯的概念對法家和儒家甚至整個中國哲學產生了影響[1]。它深深地影響了中國人的想法。
目錄
主張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農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悖上下之序。」《漢書》評價農家為「鄙者」的「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這是「悖上下之序」的。
《漢書·藝文志》著錄的農家著作共「九家,百一十四篇」,其中能確定為先秦農家著作的,則只有三家五十四篇(「《神農》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其餘都是漢人的作品。但這些著作卻無一例外地亡佚了,後人只能從《管子》、《呂氏春秋》、《淮南子》等書中進行輯佚。
《孟子·滕文公上》陳相道許行之言曰:「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賢德的國君應該要和百姓一同耕種獲得自己的糧食,自己做早晚餐並處理國事。《呂氏春秋 上農》篇引「后稷曰」「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矣」之後,也說:「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業……后妃率九嬪蠶於郊,桑於公田。」
「倉廩府庫,是厲民而以自養也」:反對國君設倉庫儲存米榖,有府庫積聚財貨,認為這就是傷害人民來供養自己,並否定國君擁有倉庫、府庫的物權。
主張依據產品的長短、大小等數量、質量規定價格,不贊成商人居中剝削,反對抬高物價的欺詐行為[2]。
強調農業的重要性,倡導「務耕織」。「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呂氏春秋·愛類》神農之教曰:「士有當年而不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飢;女有當年而不績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呂氏春秋·上農》后稷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 《淮南子·齊俗訓》神農之法曰:「丈夫丁壯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飢者;婦人當年而不織,天下有受其寒者。」《漢書·食貨志上》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
農田耕作之法,即農業技術。《呂氏春秋·任地》后稷曰:「子能以窐為突乎?子能藏其惡而抑之陰乎?子能使吾土靖而甽浴土乎?子能使保溫安地而處乎?子能使雚夷母淫乎?子能使藳藪節而莖堅乎?子能使穗大而堅均乎?子能使粟圜而薄糠乎?子能使米多沃而食之彊乎?無之若何?」
調劑豐歉,即農業經濟學。《管子·揆度》神農之數曰:「一谷不登,減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減二谷,谷之法再什倍。夷疏滿之。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與其他學派的關係
法家論治,首重耕戰,不特李悝、商鞅。而二人言之尤兢兢。故劉向疑《神農》書為二人所說,是己。人情貴遠賤近,尊古卑今。故先秦諸子之言道術者,必高遠其所從來,托荒古不可知之人以備其書。故由此看之,《神農》一書既為法家者著,而可見法家亦重農事。但農家並沒有像法家一樣極力維護君主專制、與民為敵,而是站在底層勞動人民的立場上反對統治者的不勞而食,這又與墨家相通。
總而論之,因農家書多為農圃之技,而非學理,故能免於秦始皇之《焚書令》。但其最高之理想為與民同耕,雖為一大之平等階級口號,但亦不容於儒家的等級尊卑制度,是故其著多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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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歷史傳統文化學說之農家 ,搜狐,2019-10-10
- ↑ 清重農學派,歲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