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伶
劉伶(約221年-300年),字伯倫,沛國(今安徽宿縣)人,「竹林七賢」之一。曾為建威參軍。晉武帝泰始初,對朝廷策問,強調無為而治,以無能罷免。平生嗜酒,曾作《酒德頌》,宣揚老莊思想和縱酒放誕之情趣,對傳統「禮法」表示蔑視。
劉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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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家、竹林七賢之一 | |
劉伶 | |
國家 | 魏 |
時代 | 三國至西晉 |
字 | 伯倫 |
墓葬 | 保定府安肅縣張華村 |
著作 | |
《酒德頌》 |
目錄
傳記與筆記
《晉書·列傳十九·劉伶》載其:身長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細宇宙齊萬物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遊,與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攜手入林。初不以家產有無介意。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其遺形骸如此。嘗渴甚,求酒於其妻。妻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酒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當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從之。伶跪祝曰:
“ | 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 | ” |
仍引酒御肉,隗然復醉。嘗醉與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奮拳而往。伶徐曰:「雞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世說新語》記載,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
“ | 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何為入我褌中? | ” |
作品《酒德頌》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為一朝,萬朝為須臾,日月為扃牖,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無室廬,暮天席地,縱意所如。止則操卮執觚,動則挈榼提壺,唯酒是務,焉知其餘?
有貴介公子,縉紳處士,聞吾風聲,議其所以。乃奮袂攮襟,怒目切齒,陳說禮法,是非鋒起。先生於是方捧罌承槽,銜杯漱醪。奮髯箕踞[注],枕麴藉糟,無思無慮,其樂陶陶。兀然而醉,豁爾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熟視不睹泰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慾之感情。俯觀萬物,擾擾焉如江漢三載浮萍;二豪侍側焉,如蜾蠃之與螟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