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負責本區外商投資管理,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政策,依法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以及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組織本區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的論證、調度等工作;負責利用外資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利用外資與世界貿易組織[1]事務有關的諮詢。
(三)負責本區投資主體在境外投資[2]項目的審核;指導本區外貿行業的外事工作和外商投資促進工作,鼓勵跨國公司在本區設立地區總部,促進服務外包發展和進出口貿易;負責外商來華邀請、經貿因公出國審核工作和加工貿易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務業網點設施的布局規劃;組織推進現代流通方式的創新發展和區域商務合作;協調本區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和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與建設,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協調做好本區商務服務業的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服務指標體系和機制;研究制訂諮詢、商務會展等商務服務業促進政策,擴大商務服務業社會化開放;推動本土商務服務機構專業化、規模化發展,引導商務服務企業提高綜合集聚或專業集聚程度,提升行業配套水平和專業服務能力;加大商務服務業主題示範樓宇培育發展力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商務服務樓宇周邊環境和配套服務的提升工作,建立動態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務服務業市場運行和行業發展監測體系。
(六)研究擬訂本區拍賣、實物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餐飲、美容美髮、洗染等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依法對本區典當業和食鹽零售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政府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七)負責糧食流通監管、糧源供應、糧食安全、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糧食應急預案制定落實工作;負責糧食收購企業資格審批;負責糧食行業指導及相關工作;負責糧食價格日報、糧食流通統計月報、糧食供需調查、統計分析等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落實酒類流通溯源制度;開展酒類流通企業監測工作;負責酒類流通企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在職責權限範圍內,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審核管理。
(八)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業牽頭責任;依法監督檢查本領域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本區區域內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及洗浴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按權限分工對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和餐飲經營單位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檢查本區商業零售經營單位舉辦的促銷活動,參與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監督檢查商業特許經營單位,指導開展行業服務管理和誠信文明服務活動。
(十)負責企業集中辦公區的招商引資和服務工作。向入駐企業傳達政府及職能部門促進企業發展、促進產業優化聚集的扶持政策、實施措施,反映企業需求、意見及建議,加強企業間溝通交流,提高入駐企業質量,為入駐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及時了解集中辦公區區級稅收入動態,分析入駐企業區級稅收情況。嚴把招商引資環境保護准入關口,推進流通領域各環節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負責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等,防止環境污染。
(十一)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單位、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
(十二)指導協調中國國際商會東城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東城支會、北京市東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北京市東城區商業聯合會及下屬專業委員會等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0年9月,被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評為:北京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參考文獻
- ↑ 【路過全世界】國際組織介紹之世界貿易組織 ,搜狐,2019-05-09
- ↑ 現代投資:2023年投資計劃穩步推進,重大項目將及時披露 ,搜狐,20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