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聞出版局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簡稱市新聞出版局),掛北京市版權局(簡稱市版權局)牌子。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是負責本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11月,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市電影局 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1]。將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對外加掛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市電影局牌子。
2018年12月21日,北京市新聞出版局於2018年度中國遊戲產業年會上獲「2018年度中國遊戲產業支持獎」。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動漫、網絡遊戲管理(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給北京市文化局。
(三)劃入的職責。
1.北京市文化局承擔的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管理的職責。
2.原北京市廣播電視局承擔的管理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職責。
(四)增加的職責。
對本市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五)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本市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管的職責。
2.加強本市著作權[2]保護工作的職責。
3.加強培育、引導和扶持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職責。
4.加強為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和中央在京新聞出版、著作權單位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出版、印刷、複製和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對本市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
(四)負責對本市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本市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本市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七)制定本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
(八)負責本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駐本市報刊社記者站的監管。
(九)負責本市印刷複製業的監管。
(十)負責本市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一)組織開展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二)制定本市新聞出版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依法對本市新聞出版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新聞出版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北京又有20個新機構掛牌!為何要調整這麼多?,搜狐,2018-11-16
- ↑ 新時期著作權登記存在的問題與思考 ,搜狐,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