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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城市群

北部湾城市群空间框架示意图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焦点 的图片

北部湾城市群国务院于2017年1月20日批复同意建设的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覆盖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和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

城市群规划陆域面积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2015年末常住人口414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6295亿元,分别占全国的3.01%和2.25%。根据规划,北部湾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发挥地缘优势,挖掘区域特质,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指出,北部湾城市群将强化南宁核心辐射带动,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的城市群框架:“一湾双轴”即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北钦防和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一核两极”则是以南宁为核心城市,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1]

目录

主要规划

2015年1月,我国城市群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作为城市群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城市群范围和战略定位专题研究报告将于本月完成。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将编制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并于今年年底前报送国务院审定。

城市群规划已进入正式编制阶段,初步从重点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作用区的角度出发,确定打造20个城市群。包括5个国家级城市群、9个区域性城市群和6个地区性城市群。

其中,重点建设5大国家级城市群,包括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5大城市群[2]。(凤凰财经注:目前已经确定为国家级城市群的仅为前面三个)稳步建设9大区域性城市群(国家二级城市群),包括哈长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和天山北坡城市群9大城市群。引导培育6大新的地区性城市群,包括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兰西城市群、滇中城市群和黔中城市群。

截至目前,包括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规划编制的地方层面前期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国家相关部委将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这三个城市群的发展目标、开发方向、空间结构,以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等。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1个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3个以上大城市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城市群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较为严重的“简单均衡”或“一城独大”现象。此外,从人口发展的角度看,城市群的失业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优质人口资源配置不均问题日益严重。而且,资源环境压力逐年加大,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不容乐观。

发展定位

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在优化提升城市规模结构上,恢复梅菉市(民国初期经济特区)管辖湛茂阳北,创一线城市制高点;做大做强南宁、海口两省会城市;做强做优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儋州等重要节点城市,做多做精中小城市和特色镇。

做强做优重要节点城市,将强化北海、防城港、钦州、儋州(洋浦)对蓝色宜居湾区建设的支撑作用,强化茂名、阳江与珠三角城市群的联系,强化玉林带动粤桂交界地区发展和崇左带动沿边城镇开发开放的能力。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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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