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英語:Washington, D.C.),是美國的首都,又稱哥倫比亞特區[1]{{NoteTag|「哥倫比亞」是美利堅之地(英語:America)在舊詩歌中的代稱,因此「哥倫比亞區」具有「美利堅區」的涵義;中文翻譯通常加上「特」字以表明其特殊地位。(英語:District of Columbia,縮寫為 {英語:D.C.),以及簡稱華盛頓(英語:Washington)、特區(英語:the District)等。中文通常簡稱華府。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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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是大多數美國聯邦政府機關、與駐美國外交機構列表|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各國駐美大使館的所在地,也是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國家組織等國際組織總部的所在地,並擁有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哥倫比亞特區是美國最富裕、財富高度集中的地區;該地區2015年的人均生產總值爲181,185美元,冠絕全美。
目錄
建立歷史
1776年美國獨立時的首都是費城,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新立而屢有變遷,到1785年開始紐約被定為美國的首都。
1790年7月1日,國會通過《英語:Residence Act首都選址法》,決定將首都從紐約遷至波多馬克河和安那考斯迪亞河匯合處附近;但完成正式遷都前先由費城為行都。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部門從費城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華盛頓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至今[2]。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實際上是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聯邦地區,因此不屬於美國的任何州份。
地理位置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位於美國東岸的中大西洋地區,屬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的交界處,兩州界河波多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區西面的天然界限。
成立之初,哥倫比亞特區是一個邊長10英里(16公里)的長方形區域,不僅包括了特區現在的全部範圍,還包括波多馬克河西岸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縣,即今日的阿靈頓縣以及亞歷山德里亞市。
歷史事件
特區成立後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為國會過度重視東岸以及蓄奴等問題,發起了回歸弗吉尼亞的運動,經他們多次請願,美國國會於1846年7月9日通過法案,並經弗吉尼亞人民大會批准,將波多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還南方的弗吉尼亞州。
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鎮、華盛頓市及華盛頓縣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華盛頓市乃為彰顯喬治·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
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併為華盛頓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之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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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Government of District Of Columbia | USAGov. www.usa.gov. [2018-09-17] (英語).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