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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國家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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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國家組織由美國和拉丁美洲的國家組成的區域性國際組織,其前身是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成立於1890年4月14日,1948年在波哥大舉行的第9次泛美大會上改稱現名。目前有34個成員國,並先後有58個歐美及亞非的國家或地區在該組織派有常駐觀察員。美洲國家組織的前身是「美洲大陸共和國聯盟」。1889年10月~1890年4月,美國同拉美17國在華盛頓舉行第1次美洲國際會議,4月14日建立了「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及其常設機構「美洲共和國商務局」。
目錄
簡介
歷史沿革
後來,4月14日定為「泛美日」。1901年10月~1902年1月,第二次美洲國際會議在墨西哥召開,提出改組「商務局」。1910年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第4次會議上,把「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改名為「美洲共和國聯盟」, 把「商務局」 改名為「泛美聯盟」。1945年3月,在《聯合國憲章》簽署之前,美洲21國在墨西哥舉行的泛美會議決定改組和建立一個美洲區域性組織。1948年在波哥大舉行的第9次會議上,通過了《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改稱為「美洲國家組織」。1967年第3次泛美特別會議通過了《憲章》的修改議定書,1970年2月27日生效。議定書規定以「美洲國家大會」取代「美洲國際會議」,會期由原每5年舉行一次改為每年舉行一次,常設機構改稱「秘書處」。
宗旨
加強本大陸的和平與安全;保障成員國之間和平解決爭端;在成員國遭到侵略時,組織聲援行動;謀求解決成員國間的政治、經濟、法律問題,促進各國經濟、社會、文化的合作;控制常規武器;加速美洲國家一體化進程。
成員
《美洲國家組織憲章》規定,凡批准該憲章的美洲國家都可成為成員國。目前,所有美洲國家都是成員國,共34個: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達(1981)、巴巴多斯(1967)、巴哈馬(1982)、巴拉圭、巴拿馬、巴西、秘魯、玻利維亞、多米尼加共和國、多米尼克(1979)、厄瓜多爾、哥倫比亞、哥斯黎達加、格林納達(1975)、海地、加拿大(1990)、美國、墨西哥、尼加拉瓜、薩爾瓦多、聖盧西亞(1979)、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1981)、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1984)、蘇里南(1977)、特立尼達和多巴哥(1967)、危地馬拉、委內瑞拉、烏拉圭、牙買加(1969)、智利、圭亞那(1991)、伯利茲(1991),古巴(自1962年一直被拒絕參加該組織的活動)。(註:括號內為加入日期。)
觀察員
概況
直到2016年為止,歐盟、德國、法國、西班牙、希臘、意大利、比利時、英國、芬蘭、瑞士、瑞典、丹麥、挪威、荷蘭、葡萄牙、愛爾蘭、盧森堡、梵蒂岡、奧地利、塞浦路斯、冰島、俄羅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匈牙利、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波黑、斯洛文尼亞、塞爾維亞、烏克蘭、亞美尼亞、阿塞拜疆、格魯吉亞、哈薩克斯坦、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土耳其、埃及、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尼日利亞、突尼斯、安哥拉、赤道幾內亞、加納、貝寧、卡塔爾、沙特阿拉伯、以色列、黎巴嫩、也門、日本、韓國、菲律賓、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泰國、中國、瓦努阿圖、立陶宛、阿爾巴尼亞、馬其頓、馬耳他、摩納哥等。此外,該組織還視情邀請一些國家作為特別觀察員出席全體會議。[1]
地位
觀察員地位是美洲國家組織全體大會在1971年通過決議正式設立的。須獲常設理事會一致通過。常駐觀察員有權參加美洲國家組織的任何會議,並在會上發言;也可應邀參加秘密會議;有權獲得該組織所有公開散發的文件。不須交會費,但有義務表明願參加該組織主辦的經濟、技術合作項目。
組織機構
大會
最高機構。各成員國參加,每年舉行一次。經三分之二成員國同意,可召開特別大會
外長協商會議
系依據《泛美互助條約》正式設置的。經常設理事會絕對多數票贊成即可召集會議,就共同關心的緊急問題進行協商。如涉及軍事合作問題,則同時召集由各成員國最高軍事當局代表參加的防務諮詢委員會會議。
直屬機構
(1)常設理事會,由成員國各派一名大使級代表組成。正、副主席由各國代表輪流擔任,任期半年;
(2)泛美一體化發展理事會,1996年成立,取代原有的泛美經社理事會和泛美教科文理事會,由成員國各派一名部級代表組成。
諮詢機構
泛美法律委員會、泛美人權委員會。
秘書處
常設機構。受大會、外長協商會議和兩理事會領導和監督。正、副秘書長均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只能連任一次。
專門機構
美洲開發銀行、泛美衛生組織、泛美兒童學會、泛美婦女委員會、泛美史地學會、泛美印第安人學會、泛美農業合作學會、泛美控制毒品委員會、泛美通訊委員會。
此外,還有泛美人權法院、泛美防務委員會、泛美統計局、泛美行政管理學院、泛美核能學會、泛美緊急基金等。
主要負責人
1975年5月17日,阿根廷人亞歷杭德羅·奧爾菲拉(Alejandro Orfila)當選為秘書長,同年7月7日就職。1984年3月,巴西人若昂·克萊門特·巴埃納·蘇亞雷斯(Joao Clemente Baena Soares)當選秘書長,1988年11月連任,1994年6月15日卸任,副秘書長托馬斯臨時接任。現任秘書長為哥倫比亞前總統塞薩爾·加維里亞(César Gaviria),1994年3月27日當選, 9月15日上任,1999年6月8日連選連任。
秘書長路易斯·萊昂納多·阿爾馬格羅·萊梅斯(Luis Leonardo Almagro Lemes),烏拉圭人,2015年3月當選,5月就職,任期5年。副秘書長內斯特·門德斯(Nestor Mendez),伯利茲人,2015年3月當選,7月就職,任期5年。
總部
設在華盛頓。在日內瓦設有駐歐洲辦事處,在各成員國設有辦事機構。
出版物
《美洲》(AMERICA),雙月刊,英、西、葡文。
重大會議
美洲國家組織重大會議
1994年12月,首屆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美國邁阿密舉行。與會的34國領導人就加速西半球經濟一體化建設和聯合反腐等問題進行了磋商,一致同意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並確定2005年為建立這一自由貿易區的最後期限。 [3]
1998年4月,第二屆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舉行,與會領導人就教育改革、鞏固民主進程、經濟一體化和自由貿易以及消除貧困四大主題進行了廣泛討論,簽署了《聖地亞哥宣言》和《行動計劃》,宣布正式啟動關於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 [3]
2001年4月,第三屆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加拿大魁北克市舉行,主要議題是在2005年1月1日前結束有關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並在同年12月底前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會議通過了《魁北克城宣言》和一項行動計劃。宣言的內容涉及美洲自由貿易區、民主、安全、反毒、環保、勞工、信息技術、美洲國家土著人和多元文化等問題。 [3]
2003年10月,美洲國家組織西半球安全特別會議在墨西哥城召開,會後簽署的《美洲安全宣言》對冷戰後美洲面臨的安全新威脅進行了重新定義。宣言指出,貧困、艾滋病、恐怖主義、有組織跨國犯罪、販毒、腐敗、軍火走私和販賣人口等是未來一個時期美洲地區面臨的新威脅。這也是二戰後美洲國家組織首次對本地區安全戰略重新進行調整。會議還同意對《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重新進行評估。此外,會議澄清了美洲防務理事會與美洲國家組織的關係,即該組織只能作為美洲國家組織提供軍事參考意見的建議者,沒有獨立實施軍事行動的權力,其軍事功能應當從屬於各國的政治決策。
2004年1月12日至13日,美洲國家特別首腦會議在墨西哥工業城市蒙特雷舉行,來自34個美洲國家的首腦將在為期兩天的會議期間就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民主政府3項議題進行討論。會後發表的《新萊昂宣言》在「通過公平的經濟增長消除貧困」一節中指出,持續、公平的經濟增長對社會發展、消除貧困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為此我們承諾將通過推行穩固的宏觀經濟政策、謹慎的財政和貨幣政策、適當的匯率和公債管理機制、經濟的多元化以及提高競爭力等手段促進經濟增長。[2]
2004年6月6日至8日,第34屆美洲國家組織大會在厄瓜多爾首都基多舉行。「在反腐鬥爭中爭取社會和民主發展」是本屆大會的主題。中國首次以觀察員身份參加本屆美洲國家組織大會。
2005年11月4日至5日,第四屆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阿根廷的馬德普拉塔舉行。
與中國關係
中國同該組織的關係
1979年2月,應外交學會邀請,美洲國家組織秘書長奧爾菲拉以個人身份訪華,鄧小平副總理會見。1996年7月28日~8月17日,秘書長加維里亞來我國進行私人訪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光英和國務院外辦主任劉華秋分別會見。1997年2月20日,加維里亞秘書長向李鵬總理髮來唁電,代表美洲國家組織34個成員國對鄧小平同志的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中國於2004年5月26日成為該組織常任觀察員。
參考文獻
- ↑ 美洲國家組織. [2016-06-20].
- ↑ 美洲國家首腦會議(新聞背景). [20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