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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目录

沿革

1984年9月18日铁道部决定从同年10月1日起,撤销西安铁路局,并入郑州铁路局;撤销南昌铁路局,并入上海铁路局。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随之撤销。

1996年8月8日南昌铁路局第三次成立。此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随之于1997年成立。

2012年6月14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脱离南昌铁路局,移交给地方管理[1]

法院简介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97年8月20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昌市二七南路129号。全院现有人员4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39人,占总人数的97.5%,其中硕士8人,占总人数的20%。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辖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二个基层法院,管辖江西福建两省的全部国有铁路、合资铁路以及湖南省部分国有铁路合计超过四千公里铁路线上的刑事民事、执行和告诉申诉案件。

机构设置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研究室)等十余个部门。

法院领导

邹宇平: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2]、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法院建设

近几年,江西、福建铁路建设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向莆、昌九城际、铜九、衡茶吉、沪昆高铁等铁路建设高潮迭起,随之而来的施工合同纠纷层出不穷。同时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路外人身伤亡赔偿、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铁路内部职工民事纠纷案件逐年上升,面对这些新情况,铁路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铁路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所获荣誉

近年来,南铁中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1个次,个人三等功5人次;涌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一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一人。全省优秀法官3人。先后荣获“全国打击假币犯罪先进集体”、“江西省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南昌铁路局三好班子”、“南昌铁路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一批荣誉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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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