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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目錄

沿革

1984年9月18日鐵道部決定從同年10月1日起,撤銷西安鐵路局,併入鄭州鐵路局;撤銷南昌鐵路局,併入上海鐵路局。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隨之撤銷。

1996年8月8日南昌鐵路局第三次成立。此後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隨之於1997年成立。

2012年6月14日,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脫離南昌鐵路局,移交給地方管理[1]

法院簡介

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成立於1997年8月20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南昌市二七南路129號。全院現有人員40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39人,占總人數的97.5%,其中碩士8人,占總人數的20%。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轄南昌鐵路運輸法院、福州鐵路運輸法院二個基層法院,管轄江西福建兩省的全部國有鐵路、合資鐵路以及湖南省部分國有鐵路合計超過四千公里鐵路線上的刑事民事、執行和告訴申訴案件。

機構設置

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監督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司法技術處(研究室)等十餘個部門。

法院領導

鄒宇平: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2]、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法院建設

近幾年,江西、福建鐵路建設處於一個前所未有的黃金髮展期。向莆、昌九城際、銅九、衡茶吉、滬昆高鐵等鐵路建設高潮迭起,隨之而來的施工合同糾紛層出不窮。同時隨着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路外人身傷亡賠償、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鐵路內部職工民事糾紛案件逐年上升,面對這些新情況,鐵路法院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全力維護鐵路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應有作用。

所獲榮譽

近年來,南鐵中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1個次,個人三等功5人次;湧現全國法院先進集體一個,全國法院先進個人一人。全省優秀法官3人。先後榮獲「全國打擊假幣犯罪先進集體」、「江西省法院系統十佳優秀法院」、「全省優秀政法單位」、「南昌鐵路局三好班子」、「南昌鐵路局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等一批榮譽稱號。

視頻

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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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