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圖書館
博白縣圖書館始建於民國13年(1924),1978年由自治區文化廳和縣人民政府聯合撥款新建圖書館大樓,於1981年5月1日落成正式開館。圖書館大樓建築面積2256平方米,到2014年,館總藏書量26萬多冊。2009年玉林市未成年人活動中心在圖書館掛牌成立。2009年被評為玉林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設先進集體。2013年被國家文化部評定為縣級「一級圖書館[1]」。
目錄
基本介紹
博白縣圖書館是向社會和公眾開放的國家公共圖書館,為讀者提供各種載體形式的書刊視聽資料服務的社會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本館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主要職能履行搜集、整理、保存、利用和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推動社會進步,為我縣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博白縣圖書館始建於民國13年(1924),原稱為博白縣立圖書館,當時由開明伸士、海外華僑捐助建成,館址設於縣城孔子廟內的大紅殿前面(即現在縣委大院內),建築面積約500平方米,藏書約50000多冊。1978年由自治區文化廳和縣人民政府聯合撥款新建圖書館大樓,於1981年5月1日落成正式開館。圖書館在圖書管理、信息資源共享、基礎業務建設、讀者服務工作、業務研究和輔導協作等方面做出了顯着成績。1990年被國家文化部授予「全國文明圖書館」稱號,1991年被文化廳和人事廳評為全區文化工作「先進集體」稱號,1996年、1997年連續兩年被自治區知識工程指導委員會評為「實施知識工程先進單位」,1998年榮獲自治區知識工程「讀書活動獎」,2003年在全區開展知識工程活動中榮獲「先進縣」稱號,2009年被國家文化部評定為縣級「三級圖書館」。2008年9月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博白縣級支中心建成對外開放。2009年玉林市未成年人活動中心在圖書館掛牌成立。2009年被評為玉林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設先進集體。2013年被國家文化部評定為縣級「一級圖書館」。
讀者工作
2010年起本館實行「一證通」,全免費為廣大讀者服務。圖書館讀者服務工作已由原來的手工操作邁進電腦化管理。
文化亮點
文化共享工程的實施,是應用現代科學技術,將中華優秀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和整合,通過衛星網、互聯網[2]、有線電視與數字電視網、鏡像、移動存儲、光盤等方式,實現優秀文化信息資源共建共享。 2008年9月,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博白縣級支中心建成並對外開放,開設了電子室和多媒體講座室,局域網內積極推廣縣級數字圖書館計劃。電子室設有共享工程博白支中心界面、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頁和衛星接收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走進農村》等網頁,電子閱覽室可閱讀圖書、期刊等多種電子讀物;外網可進入本館多媒體圖書館閱讀電子讀物及館開展讀者活動動態。2015裝備了一台歌德電子書借閱機,有2000多種獨家授權圖書,月更新100種。
展廳展館
根據本館業務設有:辦公室、采編室、外借處、電子閱覽室、期刊外借處、現刊閱覽室、報紙閱覽室、多功能視聽室、少兒借閱室、地方文獻和古籍室。
館藏實力
圖書館大樓建築面積2256平方米,到2014年,館總藏書量26萬多冊。
實用信息
讀者須知
1. 本館為廣大讀者免費開放服務,歡迎你到館各開放窗口借閱圖書資料。
2. 讀者在館內借閱圖書、報刊、資料、上機、自習時必須遵守圖書館的有關規章制度。
3. 圖書館是重點消防單位,請勿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勿攜帶易燃、易爆 物品入館。
4. 讀者應自覺保持圖書館安靜、環境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大聲喧譁。
5. 讀者應愛護館內的一切公共設施、設備,損壞須按本館有關規定賠償。
6. 借閱的圖書資料不准摺疊、撕剪、遺失、污損、圈點、批註、劃線等,違者按本館相關規定賠償。
7. 借書證只限讀者本人使用,請勿轉借。
8. 辦理借書證在圖書館二樓電子閱覽室。辦理借書證,須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登記,交押金人民幣伍拾元整,退證時返還,但須憑押金票和借書證方可退還。
9. 借書證須妥善保管、若遺失,請及時憑押金票掛失,以免給你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0. 每本借書證每次借書不得超過三本,期限為15天,如特殊原因,到期未能歸還的,可續借一次。
免費開放服務窗口和時間表
序號 開放服務窗口 上午 下午
1 少兒室
2 電子閱覽室
3 報紙室
4 圖書外借處
5 期刊室
自修室
7 講座室
備註:星期一至星期日
免費開放服務項目
辦證免費(含書證工本費)。
自修室免費開放。
報紙室免證開放閱覽。
讀者查閱本館資料,可免費提供複印。
無本館借書證讀者,即時查閱資料,免費提供。
電子閱覽室免費上機,在歌德電子借閱機免費下載電子圖書。
免費舉辦各類培訓班、展覽和讀者活動。
憑本館借書證免費借閱圖書資料。
視頻
博白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文化部定各級圖書館一、二 級標準(必備條件),豆丁網,2014-01-02
- ↑ 互聯網的來源 ,搜狐,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