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聾振聵
出處
清·袁枚《隨園詩話補遺》:「此數言,振聾發聵,想當時必有曲士以經學談詩者。」
【示例】:
1.《清史稿》卷378《黃爵滋傳》11588頁:「況我皇上雷霆之威,赫然震怒,雖愚頑沉溺之久,自足以發聾振聵。」
2.[[嚴復]《救亡決論》:「今者,我欲與之為微詞,則恐不足發聾而振聵;吾欲大聲疾呼,又恐駭俗而驚人。」
3.李六如《六十年的變遷》6章:「創辦一個《民心日報》,想在輿論方面,多做些振聾啟聵的工作。」
4.郭沫若《洪波曲》3:「老教育家斬截地對我這樣說,聲音是這麼剛健,像鄉里老百姓說話的那樣,而又那麼的振聾發聵。」
相關成語
典故
黃爵滋(1793-1853年),字樹齋,宜黃(今江西宜黃縣)人。清道光三年(1823年)進士,授編修,遷御史。道光十年(1830年),他與林則徐、龔自珍、魏源等結宣南詩社,講求經世之學。道光十五年(1835年),他任鴻臚寺卿(掌蕃客朝會吉凶弔祭事)。道光十八年(1838年),黃爵滋向宣宗道光帝上奏嚴禁鴉片煙的條陳,痛述鴉片毒害,提出禁煙、戒煙的具體辦法和措施。並希望皇帝用像打雷的威力,令人觸目驚心地震動起來,雖然長期沉溺於吸鴉片煙的人,也足以喚醒他的糊塗和麻木。
清朝道光初期,英國艦船經常侵犯我國的領海主權,還偷偷地測繪我國的山川形勢地圖,暴露出了侵略意圖。
當時擔任鴻臚寺卿的黃爵滋目睹這些情況,憂心如焚,就上奏朝廷要警惕外國侵略者險惡用心。他說:"外國不可盡以恩撫,而沿海無備可危。"接着,他上奏《禁煙議疏》,首次提出要在我國禁止鴉片。
在那份奏疏中,他列舉大量史料:自從鴉片流入中國,每年有數百萬兩白銀外流。道光三年之後越來越嚴重,僅廣東一省,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每年外流的白銀一千七八百萬兩;道光十一年至十四年,每年外流的白銀二千餘萬兩;道光十四年至今,已經達到三千萬兩之多。而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起來每年也有幾千萬兩。以中國有用之財,去填海外無窮之壑,年復一年,何處是底呢?長此下去,則成病國之憂。為了嚴禁鴉片,應該動用死刑,以達到發聾振聵的目的。
道光皇帝對黃爵滋的意見表示贊同。不久,就委任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前去廣東禁煙。
"發聾振聵",意思是聲音大得連耳聾者都能聽得見,比喻用驚人的語言來喚醒糊塗麻木之人。
視頻
成語故事 第51集 發聾振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