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為中國宋明清的文官官職名,雅稱司馬、分府,如宋代樞密院副使稱為「同知」,作為「知樞密院事」的佐貳官;又如州府之佐官為「同知」。[1][2]
在清朝之位階約為正五品,而職能通常為佐理知府之鹽政,緝捕盜匪,海防等行政事宜。通常此官職會因地制宜而設立,也會視專業加以增置。若外出駐派者,其派駐辦事處稱為「廳」。
再以清代台灣為例,17世紀-19世紀設立之淡水海防同知,即是派駐於竹塹(今新竹),為掌管海防而設立的官職,且該淡水海防同知所派駐辦事處之地區,稱淡水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