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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是中国的中华思想文化术语。

汉字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展台上一颗无可取代、熠熠闪光的明珠[1]。汉字之美,美在庄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载的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厚重历史与灿烂文化[2]。她的美,是无与伦比的。

目录

名词解释

同胞胎,指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犹言亲人、一家人。北宋张载(1020—1077)依据万物皆由天地所生这一观念,提出了“民胞物与”的思想。“同胞”一词由此超越了血亲家族的范围,进而指同一民族或国家特别是具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人;有时甚至超越民族、国家等界限,泛指整个人类。它通过对共同的祖先、语言和文化的溯源,唤起并强化人们对自己民族或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其中所蕴含的平等、博爱观念,可以说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引例1

同胞之徒,无所容居,其故何也? (东方朔《答客难》) (连亲兄弟都无处容身,这是为什么呢?)

引例2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张载《西铭》) (天是父亲,地是母亲。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浑然不觉生活于天地之间。所以,充塞天地的[气]构成我的形体,支配天地的[道]构成我的本性。世人都是我的同胞,万物都是我的同伴。)

引例3

万品不齐,皆吾同胞,皆吾一体,孰非当敬爱者? (袁黄《了凡四训•积善之方》) (各色人等各有差别,但都是我的同胞,和我同为一体,有谁不是我应该敬爱的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