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醫療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建立健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2],完善市級統籌機制。
(三)組織制定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全民補充醫療保險目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研究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以及省、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
(八)制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管理政策以及支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制定商業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醫療保障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醫療保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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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吳忠市簡介 ,吳忠政府網
- ↑ 國家醫保局:支付方式改革最新動向 ,健康界,2020-08-23